丹绯衣也觉得累,见黎红袖好不到哪儿去,一把搂着她的身子。
空出一手解开包袱拿出一颗苹果在袖子上擦了擦,才递到她的唇边,“咬一口。”
懒懒地张嘴,咬了一口,继续趴在他的怀里,丹绯衣也吃了一口,笑了笑,“都走了这么远的路了,红袖,我们要走到什么时候?”
虽然看不到尽头,很疲惫,但是与她在一起,他还是希望这一条路没有尽头,就这么一直走下去,挺好的。
“不知道咧!”她摇头,又咬了一口苹果。
此处,她也是人生地不熟,走到哪儿算是哪儿,反正一路上总能找到吃的,还不至于会被饿死。
“那我们去哪儿?”丹绯衣又问。
黎红袖茫然地摇头,“不知道,反正先离开这个地方,找个有人的地方问问便知道身处何处了。”
一离开这里,她就带他去找大夫,先治好他的伤,帮他找回以往的记忆。闷
三千多年的记忆说忘就忘,这不是白活了吗!那多可惜啊!
“那我们不要离开,我们回小屋子可好?”
丹绯衣听她这么说,重新点燃起了心中的希望,潋滟的双眼也饱含着笑意。
“你还想着回去啊!”
黎红袖往他的脸上亲了一下,又说:“不行,我们必须离开这里然后找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帮你看看,兴许还能让你恢复记忆。”
“其实。。。。。。这样挺好的。”记起来又怎么样,现状,他很喜欢。
黎红袖握上他的手,“不一样的,以前的丹绯衣很爱很爱我,所以,你一定要记起来,知道吗?”
以前的丹绯衣,是利用过她,不过在知道血玉对他的重要性之后,她就彻底地原谅了他。
之前,她对他冷眼旁观,恶语相向,想起来,她只觉得后悔。
丹绯衣,那么无害,失去记忆的前后,都是一样的,是她后来把他想得太复杂了!
现状是很好,可是这样的丹绯衣很没有安全感,时常会感到孤独,让人心疼。
她希望他能恢复成以前的样子,虽然也是楚楚惹人疼的模样,可是两个丹绯衣还是不一样的。
以前的他很爱她?
丹绯衣笑了,脱俗绝色的脸孔熠熠生辉,“我现在也很爱你。。。。。。”
他将她紧紧地抱着,一记吻轻轻地落在她的脸上,“丹绯衣很爱黎红袖!”
像是誓言,他说得一脸的认真,只差没有指天发誓了!
咬着苹果,黎红袖笑得一脸的灿烂,心里也是异常的甜蜜,她与他十指交握,看着他美丽的双眼,说道:“黎红袖很爱丹绯衣!”
她想,她一定也是很爱很爱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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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升日落。
又过两天。
而他们终于看到了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