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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小说网>辽宁三号公案纪实 > 4 章(第2页)

4 章(第2页)

没想到这一举措,成为案件侦破的突破口。

有人知道小个子是谁!

时间:2003年6月25日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

抢劫犯赵某表示要检举立功,而他检举之人,很有可能就是「小个子」!

原来,赵某涉嫌暴力抢劫摩托车被捕,可能会被判重刑,为了得到适当减刑的机会,他交代了重要情报:模拟画像上的人很像他曾经的一个同伙,王强。

赵某介绍,那个叫王强的人是个惯犯,极其凶残,据称抢劫过一百多次,不但劫财还劫色,俩人还曾一起做过案。而他最喜欢抢劫的,就是情侣!

此人不到三十岁,身高只有1米58,还坐过牢。

俩人是在一次盗窃后销赃时认识的,王强称自己是开原人,和赵某是老乡,俩人很快就熟络起来。

王强告诉赵某,盗窃其实没什么出息,搞不到什么钱还容易翻把(失手),不如抢劫来得快。自己曾抢劫上百起,无一次失手。秘诀是,专门抢公园或运河旁约会的情侣,只要把刀子一亮,对方就不敢反抗,不但能劫财还能劫色!

随后,赵某和就跟着王强混了一段时间,但是并没有和王强一同抢劫。

那段时间里,王强经常在夜晚独自骑自行车外出作案,还带着十几厘米长的锐利匕首或杀猪刀。

有一次,王强拿出一根带血的项链和一块很贵重的手表,向赵某炫耀,「这是哥们刚抢来的。」

赵某问:「这首饰上咋的带血?」

王强毫不在意地说:「把人杀了呗,自然有血。」

赵某这才知道,王强不是一般人,是个敢杀人的,于是开始有意的疏远他。

但几个月后,赵某因滥赌欠债太多,想不出什么快速来钱的法子,就又找到了王强,期望跟着他抢一票大的。

那天,两人约好去「大二环」一带抢劫情侣。准备下手的时候,王强忽然拉住赵某,低声说:「快走!那边有警察!」赵某向前方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王强却说:「那有对儿谈恋爱的,是便衣警察!」赵某一听心下大惊,跟着王强赶紧离开。

回去的路上,赵某不解,王强解释道:「那个女的精气神和普通女的不同,一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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