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重明仙君说的「人但凡有一口吃的就不会造反,需要逼一逼」吗?
尸骨堆中还有婴孩的尸体,小小的骸骨,大大的头,一双眼黑洞洞地望着天空。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为颠覆一王朝,宁让人间变成阿鼻地狱。
多好的重明仙君啊。天上地下,再没有长得比他好看的王八蛋了。
我此刻万分疲惫,脸上火辣辣地痛着,内伤也未痊愈,急需修整,但我不想在此处停留。
无法御气,便只能走。
走了大半天,我上了官道。一抬头,居然看见了宫里的仪仗,官道两旁,尚且活着的人形骷髅们麻木地跪下参拜,卫兵们兵戈开道,拥护着御辇上一身锦绣的小皇帝和琼花公主。
原来一个男人真的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会用这样的眼神看她啊!那样真诚,那样热烈,根本容不下任何其他。
重明仙君说得对,庸脂俗粉怎么可能当真得到他的怜爱?
我也不行。我在身边的时候,他逗我归逗我,却绝不曾用这样的目光看过我。这目光里带着欣喜,带着爱慕,带着痴迷。
只有琼花公主这样的真仙子、真贵女,才能让他这样疯狂。
我在他身边的时候,他连一碗鸡汤都舍不得喝,沉迷政事,是
个正经奋斗逼。
琼花公主一来,也不知是做了什么,竟让他劳民伤财,顶着天
灾大旱,出来巡游。
哈哈……
何止是仙君看不上我啊。
连这个三心二意的小皇帝,心里也一刻不曾有过我啊。
我配拥有的,只是孤寂而庸俗的一生罢了。
只是,我看不透这个琼花公主。她究竟是想让他王朝中兴,还
是直接亡国?如果是后者,她很优秀;如果是前者,她当真是
不知轻重。
算了,与我何干?
我混在人群里,眼看着御辇渐渐远去,直到最后也没被他们认
出来,也不知是我太狼狈,还是他们本就不大记得我。
转过头,我漫无目的又走了起来。
这一路上,所见皆是阿鼻地狱。我虽然衣衫凌乱,但尤有人形,肉眼可见比他们这些骷髅壮得
多,故一直没人欺负我。可走了没多久,就遇见了一群持着农
具的壮丁,他们一见我,就眼冒贼光。
「羊来了!今晚开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