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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乞丐到连环杀手 辽宁省三号公案侦破始末(第5页)

回去的路上,赵某不解,王强解释道:「那个女的精气神和普通女的不同,一看就是个警察。我和警察打了将近20年交道,不会看错的。不管他们打扮成要饭的、路过的、健身的还是谈恋爱的,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赵某觉得王强犯事儿太多了,跟着他混早晚有被抓的一天,又找了个借口和他分道扬镳了。

管教将赵某供述的情况逐级上报,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经过研究决定,赵某所说的王强,与犯罪嫌疑人高度相似,由大东刑警大队负责抓捕。

王强本人照片

王强本人照片

7月14日下午点,大东区刑警大队来王强的户籍所在地:开原市的马寨乡,要求当地派出所协助调查王强的行踪。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强此时正在腰堡村!而且正在村口的桥头溜达。

警方分析王强此次来腰堡村是探望母亲的,应该对警察没有防范,只要派两名当地协勤与一名沈阳刑警配合,就可以将其抓获。

巧的是,马寨乡派出所的一名司机与王强认识,在驱车至腰堡村村口时,一眼认出了王强。在警车与王强平行时,沈阳刑警与两名协勤人员跳下车,麻利地将王强摁倒在地,刑警手中的枪指到了他的头上,王强就此落网。

经审讯,王强交代:辽宁省发生的多起强奸、杀人、抢劫重案都是他干的。

经技术检验,确定王强就是「三号公案」的犯罪嫌疑人!连环杀人强奸抢劫案的「小个子」!

王强被捕

王强被捕

令人感到恐怖的是,王强真正杀人的时间可以追溯到1998年,截止到2003年7月14日落网时,他在6年零6个月内,总计杀害了45人、强奸10人!

天网恢恢,笼罩在沈阳及周边地区的恐怖阴霾散去了,所有人都想知道,这个小个子究竟是什么人?他还做过哪些案子?为何如此丧心病狂?

王强其人

王强被捕时只有28岁,当地村民得知他是因杀人强奸抢劫被捕时,都有些不相信。因为在村民的眼里,王强平时老实本分,和村里人也没发生过什么争执。

王强常年不在家,因为和妻子离婚了,所以把孩子给母亲抚养。他每次来遇到母亲家里有农活就帮着干,对村里人也都挺和气的。

然而,王强看上去平静的假象下,是冷血以及近乎残酷的镇静,实际上他极其残忍、暴躁、有很强烈的复仇心理。据他自己讲述,他的人生改变来自支离破碎的家庭以及异于常人的成长经历。

王强出生于1975年,有个比他小2岁的弟弟。8岁那年,父母离婚了,6岁的弟弟跟了母亲,而王强则跟了父亲。但还没过没多久,王强的父亲就因为赌博与人发生争执,将一人打成重伤,被判了11年的有期徒刑,王强只能跟着爷爷奶奶过。

不知是真实发生的,还是王强自己认为的,他说爷爷奶奶对他不好,总是挤兑他,所以他又回到了母亲身边。一个女人带着俩孩子很难过活,于是,在王强13岁那年,他的母亲改嫁了,带着他和弟弟住进了继父家。而母亲的改嫁、与其他男人生活在一起,让王强难以接受,加上进入了青春期、也无人好好管教,他开始变得叛逆,认为这是个残缺的家、没有亲情,他学会了离家出走。从刚开始的偶尔出走,到后面的辍学、长期流浪。

这期间,他流浪到了沈阳,在沈阳火车站一带混,饿了跟人家要吃的要喝的,困了就睡在火车站里,干脆当上了小乞丐。由于王强长得小,又是个小孩,很多老乞丐就欺负他,不让他在附近乞讨,但王强就是不走,直到有一次在路边被几个乞丐打得昏死过去。

醒来后,王强发现自己浑身是血,他的倔劲儿上来了,还是不走,咬着牙爬回火车站,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变强!不再被人欺负。要变得有钱,过上有钱人的日子!

后来,王强认识了一个化名王森林的中年人,那个人见王强有些小聪明,就跟他说,「这么要饭能要到多少?跟我学点『手艺』吧。」实际上,这个王森林是在火车站专门做小偷的,他嘴里说的手艺,其实就是偷窃的技巧。

没想到王强非常兴奋,觉得偷窃算是一技之长,而且做小偷的地位与收入比做乞丐的高多了。有了这个技能后就不愁吃喝了,于是王强就拜王森林为师,学起了掏包。第一次掏包,王强才偷了两元钱,被「师傅」臭骂了一顿,但他不气馁,继续学习,越偷胆子越大,最多一次偷到了4000元,直到他16岁那年,王强正在掏包时被警察抓了个现行,劳教两年。

劳教期间,王强没有一丝悔改之意,内心愈加扭曲。被释放后,他还是没有回家,也没有找他之前的师傅,而是回到了沈阳火车站,纠结了几个原来的同伙,继续行窃。这一次,他的胆子愈发大了,而且对金钱的渴望越来越大。

他开始琢磨,怎样做能来钱更快更容易,他想到了抢劫。

因为生活质量太差,王强从青春期后就没有继续长高,身高没超1米6。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子,尤其是在男人身形普遍高大健壮的东北地区,如何抢劫?他想到了用刀威慑、团伙作案。

个子小却主意多,王强说服了几个一起行窃的伙伴,准备合伙抢劫,并且搞到了一把尖刀,做了详细的分工,然后开始寻找第一个适合抢劫的目标。

那是他从劳教所被释放后的当年秋天,一天晚上8点多,太原街的一条胡同里,一个三十出头,身穿高档西装的男子被抢劫团伙盯上了。王强招呼了一声,一帮人冲上去就把那个男子打倒在地,亮出刀子后,那个男人乖乖地交出了随身携带的现金,竟然有厚厚的两沓,是2万元!

2万元在1993年是一笔巨款,这个钱到手太容易了,激发了王强继续犯罪的决心和野心。而和王强一起合伙抢劫的人,也对他越来越信服了,都愿意跟着他干,认为王强是个有脑子的,能做老大的。

这期间,王强也动了心思,他觉得要想把抢劫持续下去的话,就要和「自己人」一起干,而所谓的自己人,就是完全听他的,值得信赖的,不会出卖他的人。于是,王强把之前一起小偷小摸的人都遣散了,回老家专门挑了几个人,组成专业的犯罪团伙,到沈阳进行专业抢劫。

别看王强只有小学文化,在犯罪上却是个足智多谋的。在沈阳作案期间,王强从老家带出了5个年纪小、容易被洗脑、胆子大、家庭贫困的「兄弟」。而这几个兄弟的吃住开销都是由王强负责,说简单点,就是被王强养起来的,他们只要乖乖地听从王强的指挥就行,不能有二心。

在犯罪团伙的加持下,王强的胆子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残忍,从之前的威胁恐吓,发展到了暴力抢劫。

他们一行人会到公园里寻找正在亲热的情侣,然后假冒便衣警察进行敲诈勒索,如有不从,就亮出刀子捅伤对方。为了培养手下人的胆量和能力。王强还会亲身示范,如何用木棒一击即中,把人打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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