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要想弄钱,靠这些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是不行了,必须想个办法才成。”
“在这个乱世,想要来钱快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做官,二是经商。”
官他做了,可这官没有俸禄,经商的话一没足够本钱,二没足够的时间,看来这两条路都行不通。
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路,这条路在和平年代是万万行不通的,不过在乱世之中,这条路可行性最强。
“那就是抢!”
没错,就是抢,在和平年代,抢是最大的忌讳,可在如今这个乱世,抢才是王道。
只不过抢谁却有个讲究。
普通百姓自然是不能抢的,否则自己和那些山贼又有什么区别。
抢那些富户,目前也不是时机,现在大明朝还在朱家人手中,虽然李自成八大王闹的动静不小,可朝廷实力不容小觑,朝廷只要一道命令下来,自己这个小小的主簿便会脑袋搬家。
那么剩下的只有农民军和那群山贼了。
农民军虽然富有,可他们动辄数万,多的时候数十万,一点人手丢进去,人家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更别说抢劫财物。
那唯一可以抢劫的只剩下那些山贼了。
可那些山贼手里面握着兵器,想要抢劫他们可不是容易的事,不要鹰没打到却被鹰啄了眼睛。
林东看了看手中的银子,一个计划在他心中渐渐形成,既然一两个人打不过山贼,那我就多招点人,我就不信,以我的见识,训他几个月还斗不过一群乌合之众。
想到这里,林东心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干……。
虽说要招募人手,不过招募的数量却大有讲究,人少了斗不过山贼,人多了自己又养不起。
经过一番计算,他最后将人数定在五十人。
按照现在的米价计算,白米每斗价钱一百二十文,值银一钱,一石米一两银子,自己手上还有五十两银子,最多可以买到五十石粮食。
如果一个人一天两斤米的话,五十个人一天差不多一石米。
那么五十两银子的粮食足够这五十个人两个月的吃喝。
至于兵器什么的,林东并不准备花钱。
在此之前他早就在村里打听过,村里很多人家里都有些锈蚀的锄头镰刀什么的。
这些东西放在家里没什么用,拿去打制农具也不太合适,自己完全可以将这些东西收集起来,让铁匠帮忙赶制。
他甚至连兵器的种类都已经想好了,那就是先紧着长矛打造,因为长矛需要的材料少,自己再上山砍根白蜡杆就能装备一个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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