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真心把午溪当朋友,这没心没肺的少爷是绝不会对午溪说起私事的,更不会在午溪死后将他的遗物从树中取出保管到现在。
荀听故意挑衅他:“怪我,上一命那样死掉,让小少爷伤心了。”
“……你有病!”羞怒的希什抬手拎起荀听的衣领时,荀听突然指了指他的怀里,说:“这只小狼是莱恩雪山短尾狼。是特地送给你的……你来养吧。”
希什的动作一滞。
“他原本的主人想把它当成献礼,但没有成功——这种短尾狼毛发可制冰,就算你母亲不喜欢狗,也会因为它是稀有品种而网开一面的。”荀听趁机拍开希什的手,抚平了衣服,道:“你替我保密,我自然也会替你保住秘密……我这一命的名字叫‘小听’,别穿帮了。”
希什看着怀里的体温温热的幼狼,思忖良久。
“太恶心了,叫不出来。”最后,希什摸了摸小狼的脑袋,朝荀听翻了个白眼,道,“叫结巴比较顺口。”
这算是答应了。
……
此时,距荀听离开海鞘镇已有两天半。但荀听估摸着三天之内回不去,最快也要第四天中午,希望海伦乔能让麦蒂的探险队伍拖一会儿。
在族长的要求下,他们几人在白色树地休息了一晚。
荀听跟两个化成孩童模样的小朽神玩得很好,三十七第一次在自己的脸上看到了笑容。
或许溪童的模仿能力有限,这笑容出现在儿时三十七的脸上时,显得很蹩脚。
荀听不厌其烦地和耳朵不好的小三十七重复讲话,当小三十七摇头时,他会笑着摊手,表示没关系,然后再重复一遍——直到小孩能理解了。
三十七靠在柱子上,看着。
他想起来,自己小时候听力损坏很严重,但他会很认真地去听大人讲的话。
其实,只要有人愿意多说几遍,他就能勉强听懂的。可在蝇鼠纵横的贫民窟街头上,没有人有耐心去这么做,他们只会踢开小三十七,扔下一句:“滚蛋,哪里来的聋子!”
于是小三十七干脆不再去听,只靠对方表情和声调去猜测内容。
小三十七的生命力顽强,但他的手段充满戾气,他可以用石头砸碎一个青年人的脑袋,或者用牙齿咬碎他们的手指头,只为了一口吃的。
这导致他的护食习惯和危险感知力一样厉害,这两个反应几乎是刻在潜意识里的。
当荀听试图用金属器具给他碗里添些肉时,小三十七毫无预兆地发疯,咬住了荀听的手心。
三十七蹙眉,他看见那孩子紧紧抓住那把银叉子,喉咙里传来破碎的低吼。他上前走了一步,想要阻拦。
荀听却伸手示意三十七停步。荀听不做动作,另一只手抚顺着小三十七的后颈,等小孩冷静下来,自己松开了口。
他给荀听的手上留下了惨不忍睹的血印子,那上面还飘着黑色的雾气——这毕竟是溪童幻化的,不是真正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