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走后,马宁一把夺走马哲的手机道:“别玩了,我和你聊点正事。”
“聊什么?”
马宁试探性地道:“聊聊赵雅。”
马哲脸色阴沉下来,道:“能哪壶不开提哪壶吗?”
马宁梗着脖子道:“你一定是因为赵雅回来的,是不是?”
马哲瞪着妹妹,沉默片刻道:“她在我心中已经死了。”
“真的吗?”
“……”
见马哲不说话,马宁没再追问,道:“龙莎莎你也见过,感觉咋样?”
马哲快速回想,摇了摇头道:“记不起来了。”
“来过咱家,长得挺漂亮的。”马宁道:“人家原来准备当空姐的,没选上就当了导游,现在和我在一个旅行社。”
“哦。”
马哲的态度让马宁有些担心,这分明不是相亲的态度,倒像是应付差事。正聊着,放在沙发上的手机滴滴响了起来。马哲拿起来一看,居然是陶珊的:“明天是周末,请你吃饭。”
马哲仔细一想,明天确实是星期六,不上班了都不知星期几了。陶珊答应请吃饭,他以为是开玩笑的,没想到对方当回事了。回道:“我回闵阳了,下次吧。”
陶珊并不知马哲的情况,回道:“过期不候,爱来不来。”
一旁的马宁看见了,疑惑地道:“陶珊是谁?”
“一朋友。”
“女朋友?”
“女的朋友。”
“那龙莎莎还见吗?”
马哲站起来道:“见啊,为什么不见?”说完,起身上了楼。
马哲站在窗户前点燃一支烟,看着对面晏楠的家。
现在都快十点了,晏楠家的窗帘依然拉着,而且能她父母亲忙碌的身影,说明又犯病了。
马哲不止一次为晏楠的遭遇感到惋惜,多么漂亮清纯的一女孩,且那么有才华,偏偏患上了这种病,实在让人痛心。
想起昨天她念得那首诗,意境优美,情深意切,很难想象没有恋爱过的晏楠如何写出爱情诗,诗中相遇的那个他又是谁?
晏楠就像一副挂在墙上的画,每次上来都习惯性地瞟一眼,试图读懂画中的故事和意境,却始终无法捉摸。
“哥!莎莎来了。”马宁在楼下大声叫唤着。
马哲似乎没听到,继续杵在那里默默抽烟。对于他来说,爱情已死,不可能再爱上其他人了。爱情和婚姻是两码事,后者更倾向于日复一日的过日子。母亲张罗着介绍对象,他并不反对选择了默许。他想过了,只要母亲感觉行,那就行。不就是结婚嘛,和谁结都一样。
再者,既然决定留在闵阳,过去的事全翻篇,一切重新开始。
马宁再次呼叫,马哲丢掉烟头下了楼,看到龙莎莎打扮得花枝招展坐在那里,微笑点了点头。
龙莎莎这个名字相当洋气,其本人的着装打扮也颇为时尚。一件枣红色呢大衣,穿着过膝黑皮靴,乌黑的长发披肩,浓妆艳抹,五官立体,轮廓清晰,令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那性感的烈唇,微微翘起,涂抹着血色红,一股欧美风扑面而来。
马哲不自觉地拿她与梁媛的闺蜜魏雪相比,身材差不多,但长相和气质简直不是一个档次。不过,魏雪的眼神多了些铜臭妖娆,而龙莎莎庄重沉稳,不失大气。很难想象她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女子。
马哲的择偶标准其实非常简单,只要有眼缘就足够了,至于长相身份学历地位他都不在乎。当初与赵雅相遇时,只用了一个眼神交流就认定了她。而眼前的龙莎莎让他眼前一亮,却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
对于如今状态的他对爱情已经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他情愿接受长辈的安排找个还算满意的女人在这座北方小城安逸地度过一生。或许这不是他想要的,但谁又能逃脱命运的魔掌呢?
马哲注意到一些细节,龙莎莎无论穿的戴的都是国际奢侈品牌,尤其是那橘红色爱马仕手提包格外刺眼,这倒与她暴发户爹的身份相符。
龙莎莎以前来过家里,马哲只当她宁宁的同事看待,而今天以相亲的模式相见,倒显得有些拘束。不过,马宁并没有提前与她沟通,一切都蒙在鼓里。
“莎莎,你看我哥帅不?”马宁像微商似的,卖命地推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