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一般闪闪发光的琐碎光点落在正在歇息的几头鹿身上。
我慢慢地蹲了下来,生怕自己会惊扰了它们的宁静。
顾北辰干脆就坐了下来,他那笨重的身躯一下子就把杂草压平了。
那些棕黄色的鹿背上有着不均匀的白色斑点,尾巴下边也有点点白毛,腹部的毛色就淡了不少。
它们有些在低头吃草,有些在仰头咬着树叶,有些在无所事事地站着,有些笃定地眺望着山坡的另一头。
我悄悄地拿起了手机,悄然地把这一幕给拍了下来。
收好手机吼,我看向顾北辰。“胖子,你猜这是什么鹿?”
“梅花鹿。”
“嗯。”
“你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啊,我还能分清楚驯鹿跟麋鹿呢。”我胸有成竹地扬起下巴。
正因了自己的名字有个鹿字,自己对鹿的兴趣很大,小的时候就看过很多的有关于鹿的课外书。
顾北辰点点头,可他的神情写满了怀疑:“那你看看,哪个是公鹿?”
我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还真傻啊?有角的就是公鹿,没角的就是女的。”
他嘴角一勾:“难怪你的头上没角。”
我皱眉。
总觉得这话很令人不爽,可我又不觉得这话是骂人的。
就好比,你说前面蹲着的一只哈士奇很可爱,然后你的朋友说你跟那只哈士奇一样可爱,这到底该不该生气呢?如果因为他把自己比喻成狗而生气,那不就是等于承认自己不可爱了吗?
顾北辰得意地笑着。
看着他那笑容,自己既感到开心,但胸口处还是升起了一股子无名火。
我决定不再跟他搭话,默默地观看梅花鹿,这可是花钱去动物园也很难看的纯野生梅花鹿啊!
这个时候的我,以为林深时见鹿只是一个巧合。
其实,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不过是某个人的一番用心良苦而已。
很久很久的日后,我们两个隔着辽阔的海洋,隔着千万里,隔着很多的人事,几乎,我们就像列车的轨道,永远都不可能有交集的一刻。
某个夏日,我因一场机缘再次来到这个军区。
军区的区长跟我说,这么严格把守的军区禁地,就只有一次发生过意外,就是江北一中的最后一次军训。
他这么一说,长大后的我就重拾了那年久覆尘的回忆。
区长抽着斗烟,笑眯了眼:“林鹿同志啊,那场意外,是个毛头小子给砸出来,你肯定猜不到那个毛头小子是谁,当年可胖了,真不知道他那聪明的脑瓜到底盘算什么,突然要求来军区拍摄,半夜三更还偷偷去森林里砸围墙,啧啧,真有他爷爷当年的风范啊!”
我笑着。
可区长并不知道我的内心正起了波涛汹涌的海啸。
区长用那干巴巴的手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还年轻啊!你们总是认为,未来还有很长,总想着,很多事,很多人啊,就留给以后吧,以后再解决,以后,还会再重逢,就是这样的想法,你们都不知道,原来啊,青春就是这样的短暂,你们偏偏学不会珍惜。”
当他这话还没说完,我早已哽咽在喉,但,长大后的我,已经练就了遇万事仍装风平浪静的功夫了。
很多年后的我,还是躺在这杂草丛生的森林一角,仰望着上方随风摇曳的绿穹以及蔚蓝的夏空。
不过,那时,就只有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