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对方有那么多人,你小子还这么横会被灭掉的你知道吗?我在一旁看着都替林晨担心,他倒好跟着没事的人一样。
混混头目不说话只是笑着点点头。
忽然他一招手冲众混混道:“众位兄弟,林先生脸皮薄,我请他喝酒他都不好意思呢,大家一起帮帮忙,别让林先生受累了,一起送他去。大酒店去吧!呵呵。”
“好,不用客气了,林兄,我们请你去喝酒是好意,交个朋友都不肯以后你还怎么在社会上混呐,是不是,哈哈。”众混混朝林晨围上去道。
“别拉我,我说过了不喝酒……”林晨躲着小混混,急道。
我去,这是准备大街上抢人了!
我正准备拉拢林晨进莹姐的KTV,苦于找不着机会上手,眼下经过众混混这么一闹,倒是给我送来一个,嘎嘎。
只是眼前混混实在太多,动手的话,我绝对占不了便宜。
还是那句话,打输了自己得住院,打赢了得进号子,后果更严重!
现在是法治社会,有个什么破坏社会治安罪,听说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动手打人了就得交罚款或坐牢,那既然不能下死手打,我要是现在冲上去的话,一人单挑一群人,那纯粹是找死,这个亏我可不能吃。
可是如果眼睁睁的看着林晨被他们弄走,我的计划也就别想了,无论如何,都得赶跑这些金石冠的狗腿子哈。
怎么办?怎么办呢!
我抓抓头发,苦思冥想了一下,忽然想起小说中经常出现的一个吓退歹徒的桥段来。
“我报警了!”我冲几个混混喊了一句,接着又道:“你们有什么争执,去警局调解吧,拦在路上阻碍交通啊!……哎哎,都别跑啊!跟孙子似的。”
话未说完,一群混混转首怒瞪了我一眼,随后俱都神色惊慌的抬脚跑开去了,一边还都大骂着:“你个臭小子等着,等我们回来再收拾你!”
我靠!就这么点胆子?没想到我这么拙劣的演技也能吓跑这一群混混?嘎嘎。
“哈哈哈!”看着一群人跑得屁滚尿流的,我开心的拍着大腿笑。
人都跑光了就剩下我和林晨了。
这下子该有机会和他聊聊了吧,一会等他说谢谢的时候,我就对他说有时间一起吃个饭吧,然后借机和他说说入驻莹姐KTV的事情,把莹姐的为人和他仔细说说,想必他应该不会立刻驳回我吧。我在心底盘算着。
我亮出个自以为很潇洒的微笑看着林晨,准备问问他现在准备去哪里。
然而现实的发展往往是你想不到的。
还没等我开口,林晨冲我点了点头,接着就转身离开了!
我靠,就这么走了!怎么说也是我给他解了围吧,也不跟我说声谢谢?或者说请我吃个饭什么的?
这也太冷漠了些吧!我心情顿时沮丧起来,这还怎么拉拢他啊?我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
我正想着这些时,没走出两步远的林晨突然回过头来看着我。
顿时给我吓了一跳,他的眼睛很亮,好像被他窥破了我的心思一般。
不等我猜出他回头的目的,他就道:“呆会那群混混就会知道报警是骗人的,你根本就没报警,他们还会回来的。”
林晨说完就冲我笑了一下,就再次转身离开了。
呃!我呆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林晨话里的意思。
那群混混没听见警报声后,就会知道我是在骗他们,而他们就一定会回来报复我的。
为了避免呆会挨打,眼下还是撤退为妙,救人是好事,为救人而挨打可就是傻逼了!
林晨现在既然还无意和我多交流,我也不必去诞着脸去追他,有些事情,性急了反而会坏事。
于是,我亦抬脚往回走去。
不过林晨这小子倒是挺有个性的,符合艺术家家的气质,让人琢磨不透又让人欲罢不能的,怎么说呢?总之是一种让常人无法理解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