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了两个妖怪……”单梁仁小心翼翼的看着青筝。
“妖怪?你还会收妖了?”青筝这回真惊讶了,什么情况?怎么还出来妖怪了?
“是两个黄头发蓝眼睛的怪人。今儿我本来带着人去晋河边儿上钓鱼,正好看到他们趴在一块木头上飘过来,救下来之后,才发现他们的怪样子,双喜他们都吓得不行了,我到是不怕什么,以前在北境打仗的时候,也曾听人说过,北面极寒之地的人,长得就跟咱们不太一样,说是红头发绿眼睛什么的,想必他们也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只是,他们醒过来之后,叽哩呱啦的说些什么,也没人能听懂。”善良人这话说得,很有几分见识的样子。
这个时代,还没有远洋航行呢,老百姓哪里见过其他的人种,只在贵族之中,有过昆仑奴的传说,普通百姓,识字的都少,见识有限,把外国人当是妖怪,也正常。
“我到是在书上看到过,说是外洋的人,与国人长相大不相同,只是相隔何只万里,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过来的。我也去见识见识?”在这时候见到欧洲人,可不容易,青筝实在很好奇他们是怎么过来的。
然而,现实还是很残酷啊,原本青筝还想着,不能让人看出来她会外语,得装一装呢。结果,见到两个洋鬼子才发现,根本不用装,明明能听出来他们说的应该就是英语,却真是全都听不懂啊……
只好用身体语言了,再加上地图,书画,各种比划,加上连猜带蒙的,家里七个孩子全上阵了,集全家的智力在一起,总算猜出来了大半。原来,这两个虽然是在河上被善良人救下的,可还真不是走水路来到的中土,他们是从汉路,穿过了整个欧亚大陆,来到的传说中的中华繁华之地,也不知道坐船要去哪里,却非常倒霉的翻了船……
这大概是两个马可波罗之类的探险家吧。
青筝也只当是新鲜事儿听了,听过就算了。
“娘子,这两个人,怎么处理啊?”善良人看着青筝,他最是心软,看不得别人吃苦受罪,但是正打这两个人进府,奴仆下人们全跟看景似的来参观,看过之后一个个的吓得不行,他就犯了难,知道没法像之前一样,人救回来,要么给几个钱打发回家,要是没什么生计,就留下在家里给找个活儿干,供口饭吃。
“留在家里吧,放在小六儿的院子里。我看书上说,外洋的医术与中土大不相同,正好,也让小六儿跟着学学,平常多跟着小六儿往术院跑跑,见见人,过上个一年半载的,差不多也能学会些咱们的语言了,到时候再问问他们有什么打算再安排吧。”青筝给两人安排了地方。
就这样,家里又有了新“景致”。两个洋人住下来,他们到是不眼生,刚开始还只是跟着小六儿往术院跑跑,给他打打杂什么的,后来,开始在庄子里到处溜达看景,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再后来,等庄子里的人对他们都熟悉了,不害怕了,就慢慢的走出宅门,在镇子里跑了。搞得几十里外的人,都要来单家镇上看他们。
等到两人已经很适应在单家庄的生活,时不时的跟着善良人出去走动,还给自己起了李田和于白的名字,不过是图笔画少,他们认得罢了的时候,齐王的大军已经打进了京城。
中间,守忠又给齐王军中送了两次粮食,也算是齐王父子的金主了。
齐王打败了卫亭,恢复了皇室的江山,他自己也成了半个开国的皇帝。有了点光武帝刘秀的意思了。
他比刘秀幸运,因为他有个比他还厉害的儿子。他也够不幸的,因为他不只有一个儿子。于是就有了玄武门之变,兄弟相残,与真正的玄武门之变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最后的剩者是太子,而不是王子吧。
守忠在齐王登基之后,就把单家的生意做到了京城,甚至是把总部都搬到了京城,借着都城之利,把生意做到了全国,可也因为与齐王世子的牵扯,再想撇清,已是不可能了。
守义才十八岁,就进了齐王世子,不对,进京后封了太子的太子府做幕僚。其实,质子的实际意义更大一些,只是大家都当不知道,只做是天子的恩典看了,也能当是恩典看了。
太子登基之后,单家权势也迎来的大爆发的时期,要不是青筝拦着,加上孩子们还没有太被权势迷了眼,不入朝堂,还不知道要发展成什么样子。
士农工商,商者,在古代,向来是低贱的,单家却一直只从事商事。儿子多了,总有各自不同的爱好与打算,做父母的,也不能把孩子们都拘在一起,不说是不是把孩子们的才华埋没了,就是为了兄弟们之间的和平相处,也不能全都窝在家里。在守忠早早就接掌了家业,确定了继承人的位子,小二成了谋士后,小三儿做了教书先生,在家里成立了书院,教附近的孩子们读书识字,多年后,到也培养出了几位进士,几十位举人。因为愿意免费接纳寒门学子,很是得了些名声。
小四儿冷冰冰的,是唯一一个一直在铺子里帮忙的。后来,李田与于白回国之后,也是他跟着他们一起回国,开辟出了西域商道,赚回了金山银山。
小五儿心里只有书画,立志要做个书画大家,成年了就整天在外面跑,说是读万倦书不如行万里路。好在那时候单家的生意已经遍布全国,能照应他些,不然,还不知他要吃多少苦头。不过,到底让他在书画上有了成就,出算没有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
单家的六个孩子,最终只有小六儿,最接近继承了单梁仁的衣钵。可能是因为医者父母心吧,虽然小六儿救人总像是在试药,但他终归是救了很多人,心也是几兄弟中最软的。
至于小女儿霓裳。她活成了青筝最喜欢的样子,过了上青筝最想过的日子。她无拘无束,热情,开朗,活泼,结交遍天下。在她二十岁的那一年,顺着她自己的心意,嫁给了已经成了最著名的大商人的李田的儿子,一个真真正正的黄头发蓝眼睛的洋人,还在之后的很多年里,跟着她的夫君在欧亚大陆上穿行,跑商队。把两个混血儿的儿子都丢给青筝和善良人看着。
善良人因为女儿远嫁,不知道当着青筝的面儿哭了多少回,青筝被他哭得没招儿没招儿的,人高马大的大老爷们儿,因为想闺女哭哭涕涕的,青筝每一次都很有打人的冲动。然后就恨不得去挠墙,郁闷自己这辈子怎么就扔不下这个“没出息”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