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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7章 野马(第1页)

她步履轻盈,走路有点发飘,仿佛脚下踩着云彩一般,所以干起活来麻利快捷,不多时就为懒龙做好了饭菜。田二凤陪着懒龙把早饭吃过,便是啥话不说,羞羞答答地开始收拾家务。这个家就如猪窝一样脏乱,光穿过的破袜子就有十几双之多。

然而这些都不是事儿。做家务对于田二凤来说那是家常便饭,再加之她今日个身子骨非常舒服,所以心情也格外的好,干起活来更是快。

看到田二凤这个表现,懒龙也没说话,只是憨憨地朝她笑笑。他把吃剩下的饭菜用饭盒装了扔进水桶里,而后挑起来就走。

“中午回来吃吧,我给你做点可口的……”田二凤用围裙把手擦干净,挺着肥炸炸的胸脯走过来,很是娇嗔地看着懒龙。

懒龙发觉今天的田二凤比以往温柔多了,眼角的鱼尾纹消失了,那赘肉堆积的腰腹也是收紧了不少。整个人站在那里显得年轻干练,皮肤白白净净非常好看。

懒龙心头扑腾扑腾跌着个儿,看着眼前风韵窈窕的小娘们,不由自主的咽口唾沫。他突然有了留下来陪她的想法……但这个想法很快就被自己强大的心理所取代!

男人当以事业为重!尽管在外人眼里懒龙这沙土中刨食的破活纯属胡闹,但是懒龙自己却是自始至终的把它当成一份工作。

“路途太远,一个来回要两三个小时,在山里对付一口算球了!”懒龙回了一句,语气平淡不带任何情绪。田二凤听了也没说啥,低着头走进厨房,把吃剩下的玲珑肉用塑料袋子盛了,连同一包香烟和打火机一块儿放进水桶里。

……

于是他拉着黑子,挑着水桶,直接就往山里进发。今天的黑子倍儿精神,四肢矫健,毛发黑亮。两只大耳朵直戳天空,牛逼哄哄有着千里马一样的尊严。

这家伙昨天夜里也吃了一块玲珑肉,躺在圈里睡了大半宿。看来是还没吃够,撮着鼻子去拱水桶。它的嗅觉非常灵敏,玲珑肉放在哪只桶里它都知道。食草动物突然对羊肉感兴趣了,这特娘的不是天方夜谭吗?懒龙一脸懵逼,对这个问题无从解释。

黑子是头三岁口的公驴,玲珑肉照样能把它醉倒,看来这玲珑肉并不是只对女人起作用,对男人一样好使唤。

懒龙觉得自己是个例外。

不知不觉,便是来到了昨天那个地方,田二凤家的自留地边上。

地上一大溜蹄印,不知是什么动物留下来的。那些脚印要比黑子的大出一圈,把那高粱地践踏的到处是坑。沃日,这一代也没有养马的农户呀,怎么会有马蹄印?

这只动物是冲着田二凤的高粱来的,差不多能有半亩地的庄稼受到伤害,高粱秸秆横七竖八躺倒一片,高粱穗全都被吃,场面惨不忍睹。

要是换作平时,看到女村霸田二凤的庄稼被人糟践成这模样,懒龙指定是偷偷解恨。可是现在不同了,田二凤和自己的关系越来越微妙……虽然目前还没有头绪,可是在他心里,已经慢慢接受了这个女人。

故此说来,田二凤的庄稼就是他懒龙的庄稼。他要追查到底,把那匹牲口找出来,然后顺藤摸瓜,找到那畜牲的主人,向他们索赔!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田二凤真的不容易,身边连个男人都没有,这高粱能够长到今天这程度,全都是她一个人的功劳。

如果她知道自己的庄稼被人糟蹋了,说不定就会攥着镰刀去找人家拼命。

懒龙拉着驴子,顺着那串超大的蹄印往前追。今天的黑子也是格外兴奋,尤其是看到满地倒秧的庄稼后,这厮竟是摇头摆尾喜不自胜。

约莫行进了十几分钟,那串原本朝着老山头方向延伸的蹄印突然转变了方向,一溜直线从山杏林子插过去,直接奔着杀羊谷谷里而去。

卧槽,这特娘的哪是家畜啊,分明是个野牲口嘛!懒龙打小就在杀羊沟谋活路,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及其的熟悉。他知道杀羊沟里隐藏有大型猫科动物,那些动物每到入夜都会站在悬崖峭壁上嗷嗷怒吼,一般的家畜闻声色变,根本不敢往沟里去。

即便是黑子这样的大胆牲口也是不敢独自进入杀羊沟半步。如果没有懒龙的牵引,连现在这个地方都到不了,黑子就得调头溜走。

动物也很精明,也有自己的弯弯绕,没有哪个动物会傻到自己往天敌的嘴里里跳。

结合了这些实际情况,懒龙便是停住脚步,找了个大面朝上的石头坐下来,一面抽烟,一面琢磨着处理方案。说实话,懒龙从没进入过杀羊沟谷里。他是这一带胆子最大的人,他的胆子可以胜过祖祖辈辈所有懒氏先人。

听老人讲,杀羊沟沟里本来就是人类禁区,那里面到底啥个模样谁都没有见识过。历朝历代都不乏一些胆大包天者以身试险,最后都如泥牛入海,一点音讯都没有。

民国时期一支军阀队伍依仗着人多势众,明火执杖的进入谷内,进去时候乌泱泱一大片,却是没有一个活着出来。

再就是抗战时期,小岛国的一支后勤补给大队也在此地神秘失踪。

表面上,杀羊谷雾霭迷蒙,植被茂盛,无数清溪自那石缝间汩汩涌出来,汇聚成一条不小的河流。但实际上,这些美若仙境的所在,便是隐蔽凶险的面具……懒龙每天在谷口淘金,对这里再了解不过了。

河水清冽甘甜,可见沉寂河底的砂石。偶有形态罕见的鱼虾顺流而下,或摇头,或摆尾,奇形怪状很是优美。有一次懒龙在那河下游挑水,水中竟是漂下一截骨头,能有大腿那么粗,两米多长,被河水泡的惨白,一看就知是个巨兽遗留的残骸。

还有时候,河水会莫名其妙的变红,也会莫名其妙的漂下一些动物的皮毛和头骨。

……

懒龙坐在石头上,接二连三鼓了几根烟。这个糟蹋粮食的野牲口来路不明,他不敢贸然搜寻,万一遇到凶险之事,这特莫荒山野岭的,连个会说话的都没有,自己这条小命也就彻底交代了。

于是他装作啥都没发生过,站起身来把烟头踩灭。看看日头已然不低,这才拍拍身上的浮土,扯着驴缰绳,沿着一条肉眼难辨的小路,直接往自己工作的地方走。

淘金是个辛苦活,既需要充沛的体力又需要坚强的毅力。他每天在这里工作不下十二小时,常常都是体力透支才肯停工。

懒龙把黑子拴在谷口外围比较安全的地方吃草,他自己则是在溪流边上洗了把脸。这河水凉爽彻骨,似乎就是千年寒冰融化而成的雪水。

等到身体多余的热量散发出去,懒龙就来到自己的金洞前。这是一个人工开凿出来的土洞,被淘金者称之为掌子。在洞口摸出一个红色安全帽扣到头上后,便是抓了工具,点燃了嘎石灯往掌子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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