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众目睽睽之下,送花小哥打开了那张卡片,用字正腔圆的伦敦音声情并茂地朗诵起了上面那首英文诗歌。
念罢,他看了一眼被自己举动震慑到的众人,再次清了清喉咙,冲郑有风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客人要求当众向您朗读诗歌告白,诗歌选自著名诗人济慈的《明亮的星》。我是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大二的学生,曾经获得过全国英文朗诵的个人金奖和团队银奖,我想我的口语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他把那捧花送到郑有风面前,“请签收。”
郑有风这会儿才回过神来,觉得资本简直无所不能。陆苳笙到哪儿去找的这样一个奇葩?还“没有问题”。这会儿就是英国首相过来给他朗诵,他也觉得问题大大滴。
身后一群男男女女出奇安静,大概是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应该继续起哄看郑有风的笑话呢,还是应该把这个当成一个恐怖事件来处理。
郑有风心里感觉像是被人吊了块秤砣一样心塞,分分钟朝着心肌梗塞的道路上狂奔而去。他被陆苳笙气笑了,可能那人知道自己这举动太丢人,本尊不来叫了别人。很明显,眼前这个朗诵金奖不知道是脑子里面差根弦,还是专业水准太高,绷着一张微笑的脸皮,叫人根本就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
郑有风的拳头在空中挥了几下,薛周在一旁提防着他揍人,看到他动,连忙过去站在他和送花小哥中间。“你走开。”郑有风不由分说地一把扒拉开他,走到那个送花小哥面前,龇了龇牙,皮笑肉不笑地问他,“要是我不签收呢?”
“客人说要是你不签收,可以再看看这上面的花。”他伸出手开始介绍,“都是从欧洲空运回来的欧月,娇媚钢琴和巴尔扎克混搭,一共九十九朵,客人希望将来能有一天你能把这花亲手送到她手——”
“笔拿来!”他还没有说完,就被郑有风粗暴地打断了。介绍花是假的,再调戏他才是真的吧?为了避免这个送花小哥继续转述些什么不堪入耳的话,郑有风拿过单子,在上面刷刷地画了几个字符,然后把花接过来,“行了,你回去给她复命吧。”
花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郑有风心头也沉甸甸的。整个食堂安静得好像全都被人点了哑穴一样。于是他们能清楚地听见那个送花小哥在踏出门口那一刻的狂笑声,“啊我跟你讲宝宝,我今天送了束花,啊哈哈,那个人简直是个傻叉”
郑有风:
身后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是终于反应过来了还是终于憋不住了,发出一声极小的“噗嗤”声,然后,整个食堂像是被点燃的炸药,“哄”地一声,全都笑了起来。
郑有风:
陆苳笙!你大爷!
他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丢脸过!
薛周在旁边笑得打摆子,“老郑不是哈哈哈哈,这就是这就是哈哈哈,那个追你的吗哈哈哈”
郑有风默默地看着他。
薛周看到他的脸,更觉得受不了,干脆抛下多年情谊,转过身去,笑得前仰后合。
郑有风:
很好笑吗!笑点在哪里!为什么他一点儿都笑不出来!
陆苳笙把车停在了一家会馆的门口,说了个包厢号,就由侍者领着进去了。
她来得虽然有点儿晚,但里面的节目也才刚开始。侍者帮她把门打开,陆苳笙一走进去,就看到一排肌肉男只穿了个裤衩,排排站在一群女孩子面前。中间那个看见她,连忙冲她招了招手,“苳笙,快过来。”
陆苳笙边走边把外套脱了,这里面的人穿的都不多,她加件外套实在热。她里面穿了件露了点儿背和腰的小礼裙,在这群红男绿女之中,算是穿得多的。
招呼她那个女孩儿化了个标准的夜店妆,见陆苳笙过来,连忙让身边的人给她让了个位置,然后将一杯红酒递给了陆苳笙。她指着那群bo起的裸男,跟叫她挑大白菜一样,“挑一个呗。”
陆苳笙拿了杯果汁,轻轻地跟她那杯红酒一碰,然后端起果汁喝了一小口,才漫不经心地说道,“算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好这个。”她坐到那个女孩儿身边,这才看到那群男人的裤衩上面无一例外地写着“陆苳笙”三个字。
她直接就气笑了,果然风水轮流转,前脚才让郑有风丢了脸,这会儿就轮到她丢份儿了,“这是干什么呀,你说要给我去去晦气,你就是这么给我去晦气的呀。让人把我的名字顶在裆上?”
刚才她进来时趴在一个女孩子胸上的男孩儿听见了,立刻冲着那群裸男吼道,“听到了没有啊!你们,赶紧滚出去,谁让你们这样干的?把nei裤脱下来,套在头上出去。”
陆苳笙瞟了一眼那男孩儿,简直耻于跟他为伍。奈何包厢里面灯光太暗他太瞎,根本就没有看到陆苳笙朝他射过来的鄙视之光。
刚才叫她的那个女孩子叫万菲菲,男生是谢阳,都是富二代,换而言之,也都是陆苳笙的酒肉朋友。
见她不喝酒,万菲菲立刻就不干了,“你有意思没意思?来都来了,都不来一个。”
“小姐,你知道我还是病人吗?”陆苳笙脸上带了几分漫不经心的笑意,“要不是今天晚上你组局,我才不来呢。”
被她这样一捧,万菲菲立刻就高兴了,“最近怎么没听见你跟你那个小明星的事情了啊。前段时间,他可是贴你贴得紧啊。”
“别这么说,我可是正儿八经跟人家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