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太忠对官场的很多禁忌并不是很熟悉,但他可以肯定一点:吴言不是帮不了自己,而是不愿意帮忙,所以,她的话才说得那么绝情。
而且,引申开的话,他甚至能够断定,就算自己跑去找项大通区长要房子,也做通了区长的工作,大概吴言也会横生枝节地刁难一番。
这是一种直觉,虽说,他的直觉灵光的时候不多,但这次肯定没错!
我绝对没有得罪过吴书记!对这一点,陈太忠有把握,那么,她既然有意刁难我,说不得,哥们就得下下功夫,好好整治这女人一番了!
整治人,他是很拿手的,但整治官员,以让对方听从自己的意愿,无论在人前和人后都不敢炸刺,这是他从没做过的,而且,这不是简单地凭仙力就能做到的,所以,他需要仔细地谋划谋划。
他左思右想,正没个理会处,猛然间想起一个事实:吴言,她是区委书记!
邝舒城,似乎也是区委书记来的?
有了这个灵感,他很快就定下了方案,既然受贿罪能让邝舒城颜面扫地地退出政坛,那么,只要哥们儿掌握了吴言的受贿罪证,自然就可以借机勒索,并且……她肯定不敢声张!
吴言受过贿么?陈太忠才不考虑这事儿,现在这官场,有几个身家清白的?哥们儿我堂堂的罗天上仙,不也拿过别人的好处?
所以,吴言受贿是一定的,他要做的,只是找出证据就是了!
找证据,那就一定得去吴言家,就在两分钟前,吴言拒绝了他送她回家的要求,独自驾车离开了,现在用仙力尾随的话,还来得及!
不过,这么做也实在侮辱陈太忠了,尾随女人……听起来很猥琐啊,他根本无须如此,只需放一缕神识出去锁定吴言就行了。
不多时,吴言就回到了她的家,她住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宿舍的大院里,陈太忠暗暗记住了那个房间,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找穿墙高手了。
可惜,那个叫水羲生的家伙,已经被古昕放走了,那厮侥幸地逃过一劫,就此消失得无影无踪,恐怕他这辈子都不敢再来天南省了。
若是要托古昕找人,这事机就不密了,将来万一失了风就不好了,陈太忠叹口气,算了,不就是翻东西么?上次我也看了水羲生的手段,不是很难嘛。
第二天一大早,陈太忠主动找到了岑广图,意思是自己想来矛排办帮忙,岑书记对他这种主动挑担子的举动很是赞赏,“其实,来了矛排办,你还是管你们开发区那片儿,反正,眼下是非常时期,一切以不出事为前提。”
说穿了,临时扩增矛排办的人员,不过就是个花头而已,以示大家都在勤勤恳恳地工作,这不是?连紧急应对措施都出来了,可见……凤凰市对此是很重视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陈太忠作为政法委书记,他的任务还是增加了不少,他得走街串户地去明察暗访,这个节骨眼上,万一出了什么事,他真的难逃其咎。
还好,天上一直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所以这差事倒也不算辛苦,否则的话,凤凰市的气温就太高了点,就算陈太忠有仙力护身,可仙灵之气也不是这么浪费的。
就这么遛遛达达的,就到了下午三点,开发区是新街区,没什么不太稳定的企业,也不够繁华,值得陈太忠关注的重点,并不是很多。
但是,他还是很不高兴,因为他没有遇到入户盗窃的小偷。
原本他是想抓个穿墙的来帮忙翻查吴言的住所的,古昕早就说过,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最好还是请专业人士来做。
至于说到最后那穿墙的会不会抖搂出这事?抱歉了,陈太忠压根儿就没想着留下活口,小偷这行业本来就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杀也就杀了。
既然找不到,还是我自己来吧!他倒也有思想准备,嗯,眼下这时机正好,吴言肯定不可能在家,而他还在四处巡视,万一事发的话,他不在场的证据虽说拿不出来,但毕竟也是工作时间不是?
想到就做,半个小时之后,他就出现在了吴言的住所里。
房子不大,两室一厅还是那种客厅奇小的布局,这是十几年前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的“临置楼”,专门为那些外地调来的干部和家属准备的歇脚的场所,等到该干部继续升任或者在本地添置了住房,这房子就要交还管理局。
说是这么说,但这么多年下来,由于每年总有那么个把两个户主赖着不走,管理局内部也占用了不少,为自己的职工临时解决住房,这房子的资源就相当紧张了,这也亏得是吴言,换个别的正处级,未必就能弄到这么一套房子。
房子的空间虽然不大,但吴言收拾得还是比较利索的,房屋里的物品不是很多,整个房间显得比较空旷,没有憋气的感觉。
看来吴言并没有在这里常住的打算,除了那张一米八乘两米的大床之外,家里就没什么太奢侈的家具了,倒也符合人民公仆的一贯作风。
从哪儿开始搜起呢?陈太忠开始仔细地回忆水羲生那天的举动,嗯,好像有画框后、花盆底、暖壶夹层、书架、窗帘盒……可是,吴言家里的布局,跟邝舒城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的!陈太忠愣愣地看着这空空荡荡的房子,一时竟然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心中不由得大恨:都是区委书记,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既然来了,就不能空着手走!对于困难,陈太忠从来都敢直面的,难,我叫你难!再难,有冲紫府金仙难么?
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他就将沙发垫子掀了起来,不就是个搜查么?嗯……对了,还得注意恢复原样,动作也不能太大!
看人做事,总是很容易的!搜了半个小时之后,陈太忠终于得出了这个结论,他已经把这个房间搜了两遍了,还是没找出什么受贿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