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封面上只有四个字:黎夏绝笔。
仅仅是这四个字,却让沈慕的心一阵阵钝痛。
他拆开信,一字一句的看了下去:
慕哥哥,你还记得吗?十四年前,你在一个人贩子手里救了一个十岁的小姑娘。
我想。。。你大概已经不记得。只是可惜,我是到了今天才明白,那件对于我来说终生难忘的事,在你的人生中原来如此的可有可无。
慕哥哥,聪明如你,应该已经猜出来那个小姑娘就是我了吧。
那天,我对你说,哥哥,我长大了要嫁给你。
你当时。。。为什么答应了呢?如果你不答应,我也许就不会在以后十几年的时间里。。。都只朝着这一个目标走。
哈。。。慕哥哥,那我们第二次见面,你应该也不记得了。
是在我十六岁的时候。那时候你刚刚学成归国是第一次参加商界宴会,而我也是第一次有幸跟着父亲一起参加那场宴会。
假如,我说假如,你还有一点印象的话,你应该还记得那场宴会上有一个被一群人奚落的土包子女孩。你,请了她跳头舞,你让她第一次感觉到被温柔对待的滋味。
对,那个土包子女孩也是我。
慕哥哥,你不会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什么感觉,它让我早已千疮百孔的心上了瘾,让我想要拥有你,让我去期待那不该有的期待,让我以为。。。你是在意我的。
可是现在,我知道是我理解错了。你只是在帮助弱小,不是在帮助我。
第三次。。。对不起。
这一生,只有这一件事,我是真的对不起你。
可是慕哥哥我不后悔,我甚至庆幸那个人是你,是我爱的你。
啊。。。如果我还活着,如果我还在你面前,你一定又会骂我了。骂我不要脸,骂我无耻下贱。。。幸好,我已经死了。
慕哥哥,你不会知道每次你这么说我的时候,我的心有多痛。不过现在,我再也不用承受这种痛苦了。
慕哥哥,爱你,太累了。。。我想歇一歇了。
再见。
再见,慕哥哥。
愿来生,我们各自安好,再也不相见。
。。。。。。
沈慕的心一阵阵发胀发疼,捏着信纸的手指泛白,沈慕,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他骂着自己,捏着信,光着脚急冲冲的跑了出去。
他后悔了!
他不想让黎夏离开他!
他承认,他早就爱上了她!
可是,他才刚出了大门,却在电梯口遇见了沈冀。沈冀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眼,看着他光着的脚,眉心一皱,训斥道:“什么事这么急,竟然光着脚就跑出来了?快!回去穿上鞋去!这么大个人来了,怎么做事还这么毛毛躁躁的!”
沈冀的出现让沈慕急切的心渐渐冷静了下来,他迅速把手中的信握成了一团塞进裤兜里,“大哥,你怎么来了?”
“怎么?不欢迎我?”沈冀在他前面走着,抬了抬手中的保温桶,“周姨熬的鱼汤,我不是来看你的,听医院的院长说夏夏今天出院了,我是来看她的。”
“大哥这么关系黎夏啊。”沈慕不冷不热的说了一句,向前跨一步,走在了沈冀前面开了门,“不过这次大哥可能要失望了,黎夏不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