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何苦为难男人。
可能。
热血少年也有消失激情的时候?
抠脚大汉也有改变兴趣的时候?
思来想去,想来思去,越来越不安。
会不会,不是君萌萌的原因?
霍思行想到了一点。
会不会是老黑这门功法的原因!
想到这,直接冲向了城主府。
这时,有俩个人正悄悄的跟在后面。
俩人打扮都像穿着当下最时髦的粗布麻衣,打扮的像俩个刚进城还没适应城市着装的农民。
一个发须皆白,脸上并没有常年劳于田间被阳光汗水雕琢的痕迹,皮肤充满了胶原蛋白,粉嫩光滑,说是鹤发童颜也不为过,如果身上穿的是道袍,倒也能算上仙风道骨。
另一个嘴唇上面刚刚冒出黑色的毛绒,身子壮士的像头牛,走动间身上流动着肌肉的光泽。
这个少年正是当日要剥烈虎皮的蛮族部落小王子——小蛮。
少年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周围人穿的衣服,双手不自然的扯着衣服,满脸的不情愿。
“大祭司,您不是说咱们的衣服是当下最时兴的嘛,为啥别人看咱们都像看乡巴佬一样!”
那老人自信的说着:“我的眼光你还信不过吗?想当年我游历天下时,这可是最时髦的穿法,兴许这些人还没赶上这股潮流,再说了,咱们这俩身衣服可值一锭金子呢,又岂是一般人都能穿起的!”
小蛮想到他俩穿着兽皮走进了一个小店,店家爱答不理。
大祭司连价都没问,指着俩件衣服直接拿出一锭金子,店家瞬间变的热情的样子。
此时再看从身边走过人的衣服,远比他们身上穿的细密,也要好看的多。
关键周围人看他们的眼神并没有羡慕的情绪,反而充满着鄙夷,见到他们都远远的绕开。
越想越不对,“大祭司啊!你说的这种潮流是什么时候的事!”
老人眼神瞬间变的深邃,口气感叹的说道:“大概是三百年四个月零八天吧!你不用怀疑我的眼光,你可知当年圣子为了穿上咱们这身衣服花了多少吗?十片银龙鳞啊!现在咱们只用区区的一锭金子就买了俩身,真是赚大了。”
什么?
三百多年前!
三百多年前的潮流,你还敢说不过时?
小蛮终于明白了别人为什么这么看他们!
这不就是俩个老土的乡巴佬嘛!
也明白了,那个店家为什么变的那么热情。
毕竟,这样的多金的傻子不好找啊。
想必,那店家现在已经关门找地方偷着乐了。
小蛮瞬间想高歌一曲——无地自容!
太丢人了,可大祭司还一脸我最帅的表情。
这是得有多自恋,您老眼瞎了吗?看不到别人看咱们的眼神?
小蛮鼓着嘴不满哀怨的看着大祭司。
“小蛮,你咋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