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段小玲当然也不好意思再待下去,“既然是这样,那好吧,风姐,我们就走了。”
“请便。”风挽月转过身。
段小玲抓住崔嵬的手腕,有些激动地说:“二蛋,我们收拾东西一起走,先回我家住几天,再慢慢找工作,我爸妈肯定会喜欢你的。”
风挽月心想,对,大理的白族人喜欢招上门的姑爷,据说风俗还挺复杂,男方要改成女方的姓氏,就是男女角色互换,变成女娶男。这对现在的崔皇帝来说,入赘到白族女方家,确实是个不错的法子,就算以后恢复记忆,那也没关系,带个白族媳妇回江州,挺不错的。
崔嵬却抽出自己的手,摇了摇头,说:“小玲,我不跟你走,我要留在这里。”
这话无疑给了段小玲一个致命的打击,“为什么?她都已经这么说了,你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
“是她把我带来的,我要跟着她。”
“可她一直在欺负你,还不准你吃饭。”
崔嵬仍是摇头,“我不怕她欺负我,我要跟着她。”
他连续说了两遍“我要跟着她”,风挽月心中微微有所触动,为什么她这么欺负这笨二蛋,笨二蛋还是要执意跟着她?明明他跟着段小玲离开,可以过得更好,也不用再看她的脸色,受她的欺负了。
“二蛋!”段小玲急得直跺脚,“我们这段时间不是挺好的吗?你为什么不跟我走,难道你不喜欢我了吗?”
少数民族一直以来大多都崇尚自由恋爱,白族姑娘们对待感情也很直接干脆,喜欢就是喜欢,不用藏着掖着。
“喜欢?”崔嵬的眉头又拧了起来,似乎在思考这个词语的含义,等他理解透彻之后,才说道:“我喜欢你啊!”
风挽月听到这话,心里忽然就升起一阵愤懑,虽然她知道这种情绪有点矫情,可还是控制不住。崔贱男,变成傻子以后居然这么随便就喜欢上一个女人了,以前他对感情可是比她还吝啬的。
段小玲露出喜悦的笑容,“你喜欢我,那就跟我一起走啊!”
崔嵬指着风挽月,一脸真诚地说:“可是我也喜欢她。”
两个女人霎时一愣。
他又继续说:“我还喜欢嘟嘟,喜欢尹姨,所以我不走,我要留在这里。”
很显然,他所理解的喜欢,跟段小玲所说的喜欢,不是同一个意思。
段小玲听到这话,差点气得哭起来,“你、你……那你最喜欢谁啊?”
“我最喜欢她!”他又一次指向风挽月,“我在街上见到她,就觉得以前好像认识她,觉得她肯定会带着我。所以我不走,我要跟着她。”
风挽月一怔,心头涌上一阵无法言喻的复杂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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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玲辞职了,崔嵬还继续留在客栈里。
孙老头从帝都回来,见到崔嵬,得知段小玲和崔嵬之间的事情后,背着手围着崔嵬转了两圈,煞有其事地得出一个结论,“你们还要再招服务员的话,就别找小姑娘了,要不然都得被他把魂勾走了。”
对于孙老头的这个结论,崔嵬仍是很无辜地说:“我不会勾小姑娘的魂。”
风挽月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心里忖度着,孙老头这话还是有点道理了,崔嵬现在虽然看起来笨笨的,可外貌也算得上又高又帅,这种呆萌型的男人有时候特别招小姑娘喜欢,再招聘一个年轻的小姑娘进来,说不定还得喜欢上崔嵬。
过了两天,孙老头干脆把自己的表妹阿萍介绍到客栈里来。这阿萍其实是一位中年大妈,干活也很利索,年龄只比尹大妈小了两岁,所以风挽月称呼她为萍姨。
萍姨来了之后,前台的工作全包了,客房打扫的工作又有崔嵬,院子里花花草草的打理工作还有孙老头。风挽月和尹大妈都落得清闲了。尹大妈每天还买买菜,跟萍姨唠唠嗑,风挽月是彻底成了闲人。
小丫头如果在家,风挽月就陪着小丫头学习做作业,或者陪着小丫头看电视。可小丫头一去学校,她就完全无所事事了,除了锻炼一下身体,也不知道该做点啥。
以前在江氏集团上班的时候,她一天到晚都忙得停不下来,有时还忙得喘不过气,现在完全闲下来,心里却有种发慌的感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犯贱?
风挽月不爱打游戏,也没有追剧的爱好,可这么闲着也不是办法,就想着看看书,陶冶一下情操吧!用电脑看书眼睛容易发花,她就去大理市图书馆办了借书证,借了两本金庸的武侠小说回来看,一本是《天龙八部》,一本是《笑傲江湖》。
看小说和看电视剧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而且小说带给读者的想象空间更大。
风挽月先捧着《笑傲江湖》回屋去看了,《天龙八部》则随手搁在了客栈的前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