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不弃觉得他的alpha真的像极了玫瑰花,远看时带刺,矜贵过了头。
可是凑近看,它又为了生存不得不向骤雨低头,抖落着花瓣温柔待人。
他把菜摆到地上,声音低低地:“没事,你先凑活着吃,吃完我们就搬家。”
他早晨去上班路上已经顺便考察完周围,买了一处合适的房子。
其实7区最不缺的就是地方,找个住处比找顿饭还简单得多。
但沈不弃还是费了些功夫,因为他太挑剔了,房间要足够大,要带院子,有绿植,香香的,明亮宽敞。
这些要求和7区实在不挂钩,
但他的alpha必须要最好的。
他想着那漂亮的房子,那座他曾经见过的,养了漂亮玫瑰花的庄园,再去看季维时,竟莫名笑了起来。
他的alpha,他的玫瑰花,一定也会喜欢那里的。
饶是季维时见过不少神经病,看到他反常的状态也不由蹙了蹙眉。
然后立刻隐而不见,轻轻捉过沈不弃的手腕:“有药嘛?”
沈不弃被那滚烫的掌心惊到,下意识摇摇头:“没受伤。”
想了想又补充道:“别人切菜切到手了,然后蹭到我手上了。”
说着,若无其事地往衣服上抹了几把,因为要修机甲,他每天都是那几件深色衣服轮流穿,这点血抹上去没什么变化。
季维时看到他的小动作,心里轻啧一声,也懒得多问,看了看那些菜,还行,勉强可以下咽。
他随意往嘴里填了几口,余光瞄到沈不弃正在忙着搬家,黑眸向下延伸,似乎有些苦恼。
季维时放下筷子,整了整衣领,修长的手指点拨了下后颈的腺体。
真可惜,易感期果然不会消失呢。
看来,这个beta还有用。
他想着,起了身,满脸温柔:“小忆,你怎么了?”
他本就年轻,声音还是清冽的少年音,平时绷着劲,听上去冷漠过头,现下温柔,就多了几分溺人的爱意。
沈不弃想,他的alpha,连声音都这么好听。
是了,咪咪的叫声也是那么粘人的好听。
可是咪咪怎么还不回来,平时一晚不回家第二天都会回来的呀。
他正苦恼的就是这件事,刚刚收拾东西,除了咪咪都全了。
但是,他除了阿时,最喜欢的就是咪咪了。
沈不弃摇摇头:“我有一只猫咪,但现在找不到它了。”
季维时安慰道:“这样啊,可能是走丢了吧,不过也不用太伤心,我之前听别人说猫咪都是不认家的,大概是去哪儿玩了。”
他说着还作势要出去帮沈不弃找一找,沈不弃忙拦住他,“别去了,我们晚上再搬家吧,你先吃饭。”
季维时一副无奈的样子,重新坐下,心里却烦躁地想:啧,这么没有原则吗?为了一只猫就要换时间搬家。
其实他上午是见到那只猫了的,黄一块黑一块的杂毛猫,丑得可怕,还叫得难听,平白招人烦。
他易感期恰好到了小爆发期,嫌烦,放了点精神力威慑,那猫受不了就夹着尾巴灰溜溜走了。
原来是这个beta养的猫,还真是如出一辙的烦人。
不过这个beta还是比那只猫好了点,至少长得顺眼些。
沈不弃不知道季维时干的“好”事,心里有些着急。
咪咪那么小一只,不回来吃药的话,在外边淋了那么久的酸雨,一定会生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