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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吧,”应逐星轻声道,“等未来攒够了钱,或许就看得见了。”
之后是长久的安静,只偶尔有烟花的响声,两人靠在一起。他们都只穿了棉服,并不能抵御过度的低温,过了会儿,荆平野站起身,握住应逐星的手,把他拉了起来,顺便拍拍身上的灰尘,忽然很郑重道:“一定有这一天。”
“嗯,”应逐星笑了笑,“我也觉得。”
那辆自行车在地上可怜地躺了半天,才有人给扶起来。荆平野骑上车,应逐星坐到后座时,听见他问:“那个。”
应逐星:“嗯?”
“我还是你最好的朋友吧?”荆平野说得飞快,有点别扭和不好意思。
虽然是逆风,应逐星仍然听得很清楚,他说:“你永远都是。”
听到这个回答后,荆平野松了口气,立马快乐起来:“这还差不多。”
四年前,因为应逐星的不告而别,所以荆平野认为自己讨厌他,想把他变成小狗,想把他揍飞到外太空。然而,十六岁是爱恨尚未衍生出过渡地带的年纪,因此也能在一个晚上消解嫌隙,重归于好。
以后他们还可以一起长大,荆平野想,太好了。
回家后,夏蕾问:“乐什么呢?嘴都要咧到耳朵根了。”
“谁乐了!”荆平野脸涨红,逃进了卫生间,“我要尿尿。”
客厅里,应逐星和夏蕾他们聊了两句,这才回了卧室。浴室里有水声,荆平野应该在洗澡,一时半会出不来。他脱掉外套,躺在床上,头挨着荆平野的枕头。
应逐星想起荆平野质问他的话,在沉默的时间里,他想的不是如何回答,而是荆平野会露出怎么样的表情。
比起先天的盲人,他有十二年的时间里去观看整个世界,而他的世界,十二分之七,都有荆平野的身影。
因而在草坪上躺着的时候,他能想象到荆平野说每一句话的神情,眼睛是亮的,或是躲闪的,笑起来露出的小虎牙,眉骨上的小疤随着表情而动。
想象比亲眼看见还要丰富。
应逐星闭上眼,纠正了当时回答荆平野的话。
其实不是“想到你的次数最多”。
是想你的次数最多。
在未知而恐慌的四年青春期里,他没有朋友,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只能日复一日地想荆平野,想荆平野带他去玩的时候灿烂的笑容,想荆平野替他出气、维护他时的眼睛。
满目黑暗中,荆平野是他唯一可视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