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系东区一所中学女教员,叫唐小娜,保密局特工。
死者生前曾与之关系暧昧。抓捕时已逃匿,正通缉。
龙科长找到肖秉义,虚心请教破案思路。肖秉义故作谦虚。
“领导,不是小人有本事。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风过留痕。”
“只要有人为,就有蛛丝马迹。”
“侦探工作就是通过痕迹寻找真相。这次能破案,是你给了小人答案。’
“小人只是在你基础上,稍加梳理,抽丝剥茧,加了一点点分析。”
龙科长不解得问:
“我没给你答案呀,为啥这样说?”
肖秉义笑着解释:
“龙科长事先介绍案情,小人归纳了一下,介绍了四点。”
“第一和第三点能证明死者不是自杀。
第二点,说明死者对凶手毫无防备。”
“联系到他家人不在南京,很可能是个年轻女人。
第四点说明女人是带着毒素去的。”
“第三点已将口服毒素排除,只能另找突破口。”
龙科长饶有兴趣的问:
“你结论是女教员,凭什么断定是凶手是教员呢?”
肖秉义继而解释:
“小人请了两次假,来时请假,查了死者住所周围的五个垃圾桶。”
“在屋后三百米处垃圾桶内,发现了一个报纸裹着的纸包。”
“纸包内有一高脚酒杯,用女式白手套裹着。
包裹纸是报纸,是本市解放后的教育创刊号。”
“上有红墨水画的不很规则的梯形截面图,还有面积公式。”
“看上去是思考时,随意写的。”
“你也知道,事后化验结果,两个酒杯红酒是出自同一酒瓶。”
“查看住所,地毯留有不明显小洞,小洞右浅左深。”
“第二次请假去查了那个垃圾桶周围。”
“在一拐弯处,发现凶手抄近道。土路上留有高跟鞋钉印,也是右浅左深。”
“凶手个头如高于一米六五,小洞就会很明显。”
“至于戒指藏毒针,以及神经毒汁。是美国女特工必备之物。”
“轻轻一刺,十秒内,因脑神经麻痹死亡。警校毕业生都知道。”
“联想死者,解放期间积极联络起义。虽未成功,已成为敌特必除之人。”
“因他会拳脚,常人无法靠近。只有女人能做到,必为有经验的女特工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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