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命中,没有太阳,总是黑暗。
我一直飘零,从未有过安全感和归属感。
从我杀人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两足深陷血泊之中,不再有回头的路。
我有一个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名字,小野。
小野,野草的野。
杂草中,小小的一簇,胡乱生长,从未茂盛。
我的生活,时时刻刻都在遭受火灾,时时刻刻都在承受水淹。
站在白昼中眺望黑夜,四周寂静,黯淡无光。
从来,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白昼。
我已飘零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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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那年,我爸沉迷赌博,然后,欠下一屁股债。
十八岁那年,债主找上门,威胁,凶恶,残暴。
差一点,就伤害到我。
我害怕极了,所以,拿着刀,伤了人,那人,没了命。
我进了监狱。
这一进,就是六年。
头一年,我因为瘦小,受尽委屈。
同一间监狱的那些女人,全都是在社会上的小太妹。
我一个来自乡下的丫头,根本,没有她们的气魄。
骨子里,我是自卑的。
所以我不敢反抗。
还有一个受委屈的原因,是我天生,瞳孔就是黄棕色,她们也许是出于羡慕?
或者是单纯的看不惯,觉得我另类。
所以,没日没夜折腾我。
知道第二年,我默不作声地,趁我旁边的一个女人睡着,一脚踩在她肚子上,然后,监狱长来了,我被教训了一顿。
回去之后,我看着她们,说:“别跟我玩儿,我是因为杀人进来的,并不介意多背一条人命。”
因为是正当防卫杀人,所以我被判了六年,并不是死刑和无期。
一开始她们并没有那么服气,但是我越来越有底气。
对,她们都是小偷小摸,或者打架或者吃药进来。
而我,是因为杀人。
所以,我慢慢的,开始反抗,用各种手段。
第二年的下半年,我终于没有再被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