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状态正佳,就算来个食尸鬼也不怕!”
“食尸鬼?”
食尸鬼是一种稀有的亡灵,击杀后可以获得高达5达兰特币的奖励,堪称移动的宝箱。
与那些腐烂不堪的低级亡灵不同,食尸鬼的肌肉组织还保持着活性。它们会通过吞噬人肉来修复自己腐烂的身体,是名副其实的食人怪物。如果不吃人,它们的肉体就会逐渐腐烂,所以它们对人肉有着强烈的渴望。
据说,人类在受到某种诅咒后,死后就会变成食尸鬼,但具体是怎么回事,老金也不太清楚。他只知道,食尸鬼比想象中更加敏捷,力量也比普通人更大。它们的脑子里除了杀戮和食人之外,估计也没别的想法了。
据说食尸鬼非常危险,老金也不想遇到它们。就算一头食尸鬼能换5达兰特,他也宁愿去杀五只僵尸。
“克劳迪,你见过食尸鬼吗?”
“听说过,但没见过。其实我也是来这里之后才第一次见到僵尸,以前在舒尔迪克,除了骷髅和木乃伊之外,就没有别的亡灵了。”
“是吗?也是,阳光那么强烈的地方,确实不适合亡灵生存。僵尸估计会被晒成肉干吧。”
“嗯,应该是吧。”
不知道为什么,昨天还随处可见的亡灵,今天却销声匿迹了。生态平衡这是要崩塌的节奏啊。要是亡灵都死光了,那节日也该结束了。看来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得抓紧时间多赚点达兰特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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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往深处走吧,人迹罕至的地方肯定还有漏网之鱼。只要找到那种没人去的地方,肯定能刷到亡灵。”柯布森提议道。
“嗯,有道理。”
老金决定听从柯布森的建议,把寻找猎物的工作交给了他。反正谁带路都一样。柯布森信心满满地拨开灌木丛,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看他这副轻车熟路的样子,老金对这次行动充满了期待。
就这样,他们又走了一段距离,来到了一片人迹罕至的山脚下。
然而,让他们失望的是,这里居然连一只亡灵都没有。
“我说,柯布森,你有没有想过,亡灵一般都会追逐活人?”老金突然问道。
“是啊。”
“那我们来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怎么可能找得到亡灵?”
“……”
柯布森无言以对。
老金转头看向克劳迪。
“白痴。”
真是的,居然忘了这茬!
他们昨天之所以能找到那么多亡灵,是因为那里虽然偏僻,但好歹也有人烟。而这里完全就是一片荒郊野岭,怎么可能会有亡灵出没呢?克劳迪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说道:
“不过来都来了,就随便看看吧。我们也没来过这边,说不定能找到什么好东西呢。先找找看有没有路,跟我来吧,我应该比你们更擅长找路。”
“好吧……”
“抱歉……”
虽然他们深入山区,但这里毕竟离城市不远,应该会有山路才对。
三人开启野兽直觉,开始搜寻山路的踪迹。然而,克劳迪是沙漠出身,对山地环境并不熟悉;柯布森处于宿醉状态,晕晕乎乎的;老金就更不用说了,方向感极差。
“我靠,这到底是哪啊?”
“不知道……”
“不清楚。”
结果,他们很光荣地迷路了。克劳迪这个信誓旦旦带路的家伙,把他们带进了沟里。老金注意到,克劳迪兜帽下的耳朵耷拉了下来,显然对自己迷路的事实感到很不好意思。
算了,反正大概方向还是知道的……今天估计是赚不到钱了。
“克劳迪,你这是搞什么飞机啊?”
“……你、你们看那边!”
克劳迪涨红了脸,指着一个方向。她似乎对自己迷路的事实感到很羞愧,所以急于转移话题。老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