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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打火机一(第1页)

余真家所在胡同的名字叫老柳巷。老柳巷很长,如果站在一所高屋的房顶往下看,就会发现老柳巷的轮廓真的活像一棵歪歪扭扭的老柳。余真的家就是一片小小的柳叶,窝藏在老柳枝上的一角疙瘩里。门牌号是73。“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儿女眼里一根刺。”在民谚里,七十三就是一道坎。都觉得这个门牌号不吉利,可门牌号码不是垃圾袋,想换就换。于是对此大家心思尽有,却只是谁都不说。怕或许本来没有,一说反而招了来,成了乌鸦嘴。也仿佛是不说就可以躲过去似的,有点儿掩耳盗铃的意思。多年之后,一次,余真回娘家和母亲一起包饺子,闲话聊起单位的新房,说三楼四楼因为贵没人要。母亲说要是她她就挑四楼,虽然贵些,可光线好,七层住宅楼里正属于不上不下的位置,也安全。余真说我决不要四楼。母亲问是不是嫌四不好听,余真不语。母亲得意道:“其实有些讲究也是没道理。像我们家七十三号怎么了?你们几个平平安安成家立业,不是也没什么糟心事?一条巷子比起来,也算好的了。”

余真放下饺子,走到卫生间,眼泪已经掉了下来。她伸手去抹,从化妆镜里她看见,她的脸被沾了面粉的手抹出了一片淡淡的云白,如扑粉一般。

十六岁那年,余真被强暴了。

那一年,她正读高二。看着是爬坡爬到了半中间,其实她一点儿都不费力。因为根本就不想爬,只是被推着,不得不走。之所以于百忙之中腾出了点儿精力勉强把学习成绩挂在中游,是不想在同学中间太没面子,也是让父母不至于对自己太绝望,从而比较容易地套点儿零花钱。她的主要兴趣就放在玩上。二老是双职工,为了俩工资整天忙得屁都不能站着放一个,从小就对她粗养粗放,胡同里的男孩子又极多,长着长着,她就把自己调教了出来,成了有名的坏孩子。

坏似乎是从幼儿园就开始的。起初也不坏。人之初性本善嘛。后来就不行了。一个小朋友向她要糖吃,她不给,他来抢,她推了他,结果她被老师罚了站。余真明白了其中的规律。第二天,她把程序颠倒了过来:抢别人的糖,他推她,最后罚他站。老师要求大家把太阳画成圆圆的,余真画成方方的。老师问为什么,余真说我把太阳裁了边儿。于是又被罚站。下一节课她就不再画太阳。老师问,她说今儿阴天。小学,老师教大家右手写字,余真用左手,结果小学期间她没有同桌。一个人宽宽展展。也很少有老师提问她,因为老师一张口,往往就会被余真反追得瞠目结舌。

“余真,请谈谈你未来的理想。”“老师,理想本来就属于未来吧?”“可以这么说。”“那您为什么还要说未来的理想呢?”“哦。那,谈谈你的理想吧。”“什么是理想?”“就是你十年后,二十年后想要的那种生活。”“你十年前,二十年前也有过理想吗?”

“当然。”“是您目前的生活吗?”

“……不是。”

“为什么没有实现?”

“呵呵,很多原因。其实大多数人的理想都实现不了。呃,还是,谈谈你的理想吧。”

“既然这样,谈一个很可能并不能实现的东西又有什么意思呢?”

……上了初中,老师让交日记,每篇日记都要求有主题。一天,学校请了一名解放军来做讲座,日记主题便是军人。余真闭着眼睛都可以想象出同学们会怎么表达对军人的崇拜和敬佩。她也写了,写的是自己对军人的羡慕,原因是军人穿衣服吃饭都不掏钱,还有枪,威风。日记交了,老师批注:你这素质成不了军人。她在老师的批注下继续批注:成不了军人我也要成为军嫂,成不了军嫂我也要成为军妈,军奶奶!从此,她就有了不用再交日记的特权。讨厌政治课,她大无畏地举手报告,要求读小说。看着政治老师铁青的嘴唇,觉得自己比那些把书放在抽屉里偷读小说的人更磊落。她整日里瞒天过海地说谎,无事生非地找茬,小桥流水般地花钱,被爸妈像伺候男孩子那样狠揍——或许,大家都认为她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她不像个女孩子。

她确实不像个女孩子,也不想像个女孩子。她不会跳皮筋,不会踢鸡毛毽子,翻墙爬树是个高手,弹玻璃球水平也不错。在不知道导尿管为何物的时候,她就发明了类似于导尿管的东西,想让自己像男孩子一样站着尿出来。和父母吵架一砖头一砖头地撂句子,把妈妈的胸罩带子剪断当鞋绳,十二三岁还不喜欢穿内裤,夜晚,她关好门,就裸睡。梦中明明感觉到例假来了也懒得起床,把床单和被子弄得血迹斑斑。第二天让妈妈给她洗“红旗”。最有名也最神气的是和八个男同学勾肩搭背组成了一个“九英党”,张口他妈的,闭口他妈的。哪个同学骑了新自行车一定要抢过来挨着遛一圈,向谁借钱或者讨要零食不得逞,晚上必定偷偷地砸他们家后窗玻璃。义务劳动的时候,他们跟在看不惯的人后面轮番丢蒜皮。有腼腆点儿的孩子穿件衣服时髦得让他们硌眼,就山呼海啸地朝他们打口哨,吓得人家绕着走。总而言之,就是淘,活脱脱一个小太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坏公安,难坏法院”,就是她那时候的生动写照。

谁都拿她这淘没办法。等二老缓过神来想要管教她的时候,她已经是没脸没皮,油盐不浸。母亲为此哭过无数次,最大的恐惧无非是怕她将来嫁不出去。就这德行,谁敢要啊?一天,她放学回家,听见一位街坊大妈正娓娓道来地安慰着母亲:“……好葫芦开好瓢,好桃树结好桃,你好人有好报,好饭迟起灶。再怎么说,真真她还是个孩子呢。”余真咣的一声撞进门去,蹲到妈妈面前,一丝不苟地重复道:“是啊,真真她还是个孩子呢。”母亲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十六岁那年,余真学会了喝酒。当然是白的。酒多半是董克搞来的。董克是“九英党”成员之一,长得又瘦又小。余真他们本来是看不上他的。可自从他哥哥犯了抢劫罪进了监狱他妈妈又病死之后,他们就把董克吸纳了进来。从此,董克在校园里不再受任何人欺负。家门不幸,无以解忧,董克的老爸就特别爱喝酒,每天都要呷二两,董克就每天从他瓶子里匀一点儿出来,存在一个瓶子里,放在床底,大约十天半个月就能攒出一瓶子来,拿到学校,他们几个分喝。酒其实是真不好喝,余真喝只是因为:一、它不好喝。二、他们同学,尤其是女同学都没喝过。三、学校和家里都不让喝。

那天晚上,她也是喝了酒。喝酒的由头是“九英党”要庆祝期末考试胜利结束。按惯例,考试结束后放假三天,等老师改卷登分。之后还要再上大约两周的新课才会放暑假。炎热的六月,余真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衣,套着一件自剪了腿的八分牛仔裤,和那几个男孩子偷偷地钻到一个背街小巷的酒馆里。他们中有五个人都从自家偷了白酒,什么“桃杏沟”、“双清渠”、“五家村”,都是当地的杂牌子。什么度数的都有。他们要了几个两块钱一份的小素菜:花生米、拌粉丝、拍黄瓜、海带卷什么的,一边喝一边讨论着三天假期的安排。照着以往的作风,他们绝不会浪费这宝贵的三天假期。

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白酒,而且还是如此庞杂的白酒,余真自然而然地喝多了。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透过小酒馆肮脏的玻璃窗,看看天黑得已经不像个样子,他们摇摇晃晃地分手,回家。董克家离余真家最近,要送她,余真和他一起走到胡同口,就把他骂回去了。她不想让爸爸妈妈看到自己和一个男孩子纠纠缠缠的,那会被他们误会为谈恋爱。一个以捣蛋著名的女孩子居然开始像别的女孩子一样谈恋爱,即使不是真的听着也够腻腻歪歪,该是多么没有面子的事情啊。

那个夜晚,余真跌跌撞撞地拐进老柳巷,一眼就发现巷里第二盏路灯瞎了。老柳巷一共就三盏路灯,均等地安在拐弯狠些的地方。每盏都能管好多户人家。余真家在第三盏路灯后面。不知怎的,她心里有些憷。但家就在前面,憷也得过去。她紧着步子,到了那盏瞎灯下。一阵风从后面过来,她的腰突然就滞住了。两眼一黑,喉咙一紧,然后,她被拖上了一辆车。

喝了酒的她没有一点儿力气。一上车她就被剥光了。他把她的嘴巴塞住,手脚绑住,蜷放在前后座之间的空隙里,很凉。很冷。很冰。很硬。但她却是软的。很软。没有骨头的那种软。

不知道行驶了多久,车终于停下。她嗅到了浓郁的青草气息,似乎是到郊外了。她耳听着他打开前车门,下去。又打开后车门,上来。欺上她的身。他亲吻她,抚摸她,嘴唇是颤抖的,手也是颤抖的。整个儿的他都是颤抖的,和她的身体一起。宛若两个琴弦的合鸣——陌生的合鸣。

他做了两次。第一次很凶猛,迫不及待。第二次,他的节奏便如出了峡谷的河流,变得舒缓,温柔。

很疼。很疼。

他替她清洗了下面——车上居然备有热水和毛巾。他替她穿好衣服。然后,车开始启动。也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怎的,他没有再捆绑她,她完全可以解开眼睛上的布。但她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她被放回到了路灯下。他把她抱下去之前,她清楚地记得,他仿佛是无限留恋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在他的手离她的头越来越远的时候,她能清楚地感觉到有几根头发还在依依不舍地追随着他手指离去的方向。

在他的车发动的一瞬间,世界又回到了她的身边。她全身上下的血液重新开始欢快地奔涌。

她慢慢地把眼睛上的布解开,发现再往前走几米,就是她的老柳巷。路灯的光如刀子一般,刷刷地闪着她,把她的眼睛照得刺痛刺痛。

只是,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的手是根魔杖,把她的什么东西拿走了。永远地拿走了。不,这东西不是她身体内的那层薄膜,这东西是看不见的。是属于脑子的,属于心的。

但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在很长时间里,她都不能确定,也不能明白。

那天晚上回家之后,她在卫生间待了许久。母亲问她怎么了,她说:“例假。”一整夜,她都把电扇开到最大挡。第二天,她如愿以偿地感冒了。那三天,她哪儿都没去,就在床上躺了三天。

假期结束,一到学校,她就宣布退出“九英党”。

“我看见你们就觉得恶心。”她说。

其实,她知道,她更恶心的,只是自己。

上晚自习的时候,她第一次提出要爸爸去接。她说她做了一个噩梦,不想再一个人走夜路了。母亲问她做了什么噩梦,讲出来可以解一解破一破,她道:“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鬼。”

“真真也知道害怕了。”母亲笑。看得出来,她的笑容是安慰的。一个女孩子,说到天边也不过是女孩子,总该有所畏惧才算正常。不然总是让人担忧的。

后来余真要求住校。住校的一年里,她开始勤奋读书。她发誓要考一个很远很远的大学。能多远,就多远。那一年,她没有一个朋友。不去走近任何人,任何人也别想走近她。“九英党”失去了她就像失去了主心骨,很快解散。八个男孩子里除了董克,没有人敢再招惹她。其实董克也不敢招惹。每逢周六晚上回家和周日晚上上学的时候,他只是在胡同口等她。他可怜巴巴地站在那里,用眼神和余真打着招呼。余真全都知道,全都看见,可她全都熟视无睹。

教室,图书馆,宿舍,餐厅,她每天都在这几处直线行走,独来独往,对别人的事一律不闻不问。同宿舍一个女孩子失恋,哭得地动山摇,室友们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安慰和同情,只她没有。那个人幸福的时候与自己无关,悲伤的时候凭什么要加上自己?没道理。这个世界说起来谁和谁都有关系,再说起来,谁和谁都无关。有同学曾经小心翼翼地批评过她,说她太骄傲太冷酷,把自己的门关得太紧,这样享受不到集体的温暖。她道:“我不是一个房间。我是一座墓。墓有门吗?”

她把自己的野都收敛了起来。慢慢地,像一朵受了风寒的花,把自己的瓣,一片一片地聚起来,重又成了一个花苞。她变了一个人。安宁,内向,长久地不说话。看人总是寒光闪闪,像有一道玻璃嵌在里面。家里人都说她懂事了,知道用功了,像个女孩子了。只有她知道自己:不是这样。不是这样。不是这样。

但大学毕业之后,她终还是回来了。因为她要嫁的人,就在这个城市。她没法子不回。这个破了她初夜的城市,又要补给她一个完美的婚姻。她不能不要。她必须得宽宏大量,不计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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