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谙世事的陆伟明现在一门心思想着挣钱。只要能挣到钱,管他什么工作呢!但是这样的想法在他上了工地之后就改变了。
时值八月,天还没亮,滚滚热浪便夹杂在空气中袭来。或者说,这热浪是彻夜未曾消散过。
这是凌晨的四点半,整个城市还没有苏醒,像个襁褓中的婴儿,睡得正酣。但是这个城市的建设者,已经开始准备工作了。
陆伟明在极不情愿中被工友叫醒了。没有丰盛的早餐,往往啃两个馒头,就着榨菜,喝一气自来水就解决了。
拖钢筋,搬砖块,推水泥,这些看似简单的活儿,陆伟明干起来确实相当吃力。虽说他生在农村,却没做过多少农活,妈妈觉得亏欠了他,所以尽量宠着他。宁愿自己起早贪黑,也不委屈了他。所以长这么大,陆伟明倒是没吃过多少苦头。
不多一会儿工夫,陆伟明的手上就磨出了几个泡,痛到双手难以握拳。一位工友见了,就从兜里掏出一副崭新的手套递给他。接过手套的时候,看到那人的手,陆伟明惊住了!
那是一只古铜色的手,比正常人要厚出许多,磨出的茧子遍布手掌每个角落。更让他吃惊的是,他的中指明显要短很多,也就是说,他的中指少了半截!
或许是看出了陆伟明的惊愕,那人摊开五指,“在一次施工中被砸到的,还好只是一个手指头,要是整只手的话,那可就糟糕了。”
陆明盯着那半截手指,却又不敢再多看一眼,心里愈发得恐惧起来。他不敢想象,万一自己哪天出了点事的话,那该怎么办?
那人拍着陆伟明的肩膀说到:“我有个儿子,和你差不多大,在老家县城最好的高中呢!学习成绩还不错,我指望他明年考个好大学,我再好好拼两年,那也就可以享福了。”说完洋溢着一脸的幸福。
“那倒是挺好的啊!”陆伟明打心底羡慕。
“哎,你怎么不读书了?念好了坐办公室,不比这舒服多了啊!”
陆为名憨笑着,“我成绩不好,不是读书的料。”
那人也笑笑,便没再说什么。其实陆伟明的心里是满满的失落沮丧。
首先他恨自己没有这样一个好爸爸,甚至连他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再者他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以至于现在只能做这种又苦又累,还有危险的活儿。他尚未成熟的心里已经是五味杂陈了。
这九月的早晨,就像路边冒着热气的馒头。而这座城市,就像是一个大蒸笼,拼了命的蒸着里面的一切,似乎要把每个细胞的水都蒸干了才肯罢休。
陆伟明走到一桶纯净水前,一口气连灌了六杯,都听得到,肚子里的水声在汩汩作响,可是嘴上依然觉得渴。
他沾满灰尘的t恤衫已经被汗水完全浸透了,紧紧的贴在他的背上。他索性把上衣脱掉,就这么光着膀子干着。
这一天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才刚刚开始,陆伟明他们却已经干了三个多小时了,早已是疲惫不堪。
两个胳膊几乎要抬不起来。尽管戴着手套,但手上还是磨出了几个血泡,两只手已经握不成拳,像是不属于自己的,不听使唤了。工友们见了,都挺心疼的,就让他休息一会儿。
坐在那里,望着工友们忙碌的身影,陆伟明想了很多。他把手伸进裤兜,想掏根烟来抽,却是空空的。
他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已经两个月没有抽烟了。想了想当初在学校的日子,那可真叫是神仙般的生活。
读书的时候,他认为社会很简单,总以为很轻松的就能实现自己的抱负。现在步入社会了,我才发觉自己渺小的不能再渺小了,只是万千打工仔中最普通的一员。理想与现实注定不是同胞兄弟,至少对现在的陆伟明而言,谈理想,太过遥远。
又干了一阵子,太阳已经升到很高了,它像一个愤怒的天神,肆意的烘烤的大地。
其他男人的衣服也早已湿透,索性也都脱掉了上衣。陆伟明白嫩的肌肤,在这群呈现暗红色的忙碌身影里显得格外明显。
也就十点多钟的样子,气温已经飙升到37°了。这个时候,带队的工头儿就喊着大伙收工了。毕竟这么热的天,坐着不动都会冒汗,更何况还是干这体力活呢!
大伙捡起脱下的上衣,往脸上狠狠抹了一把,然后顺手甩在满是油光的肩上,便一起回了宿舍。
说是宿舍,其实就是那种铁皮做的廉租房。里面用挤的摆着三张床,还是那种上下两层的,就是陆伟明在学校睡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