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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我把桌子吃了(第1页)

钻研印学之人,往往书法造诣也不低,诸如之前提到的程邃,本身就是一个工于书画的文人,近代印学大师沙孟海,在书法上的造诣也颇高。

钟岳跟着李德明到了后边的书舍之中,才看到,这位印章大家,是多么热衷于自己的这门艺术。墙上、桌上、地上,到处都是散落着的朱印纸张,一些精品印章,制作完成之后,都用一个小夹子,夹在墙上的细线上,看上去就像是晾衣杆似的。

桌上还有不少大大小小的印章,毛毡上还放着笔墨,一处的宣纸,叠得跟小山一样高。钱,到了李德明这个年纪跟资产,再往上添加,不过就是数字上的增加而已,今日得了这方印章,则是让他心情大好。

“露两手吧,现在年轻人太浮躁,早就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都给丢光了,还认为是糟粕,这哪里是糟粕。”

“那我就献丑了。”钟岳拿起笔,虽然金农漆书采用的笔有些不同,但一般的笔,照样能够写出漆书的风格来。

一旁的赵志民轻蔑地摇了摇头,真是能顺杆子往上爬啊。书法,不是用毛笔写出来的东西那都可以称之为书法的,刷油漆还用毛刷呢,那能叫艺术吗?

钟岳沾了沾墨水,慢慢静下心来。

书法讲究形神合一,注意力不集中,那写出来的字,即便是再好,都会有失美感,貌合神离。经过金农的一段时间熏陶,钟岳已经能够很快进入状态了。

李德明见到钟岳握笔的姿势,看样子,是学过一些的。虽然作为一种艺术,原则上讲,毛笔的握法,是个人喜好,怎么舒心怎么握,但要是攥成个拳头,那样子的姿势,一定是个门外汉。

钟岳落笔,行笔徐而缓,稳健的笔力,让边上的李德明眉头一挑。

一个人运笔,就能看出他的功底到底有多深厚了。钟岳一笔写完,从来都是不去刻意修饰的,一般书法初学者,别说初学者,就是有些练了好几年的,写完之后还要去修修改改,失去了作品本身的神韵。

古道春风。

四个字跃然于纸上,钟岳将笔往边上一靠,这上好的宣纸,写起来确实舒服啊。

“请李老指教。”

李德明回过神来,深吸了一口气,“金农漆书,你这取法有些冷门呐。”

“书法不过当做兴趣爱好,至于冷门冷门的,倒是没有想过。”

李德明看着钟岳的这副作品,点了点头,“不错,很有韵味。你这漆书,临摹了几年了?师从何人?”

“额……”瞎话编了一次,第二次就顺溜许多了,“师从乡里的一位老人家,练了三四年了。”

“看来你的老师也是一位高人,你落个款吧,我会替你刻一枚印章,当做是今日割爱的回报。”

钟岳拿起一边的小狼毫,在书作左侧落款:钟岳书。

这是最简洁的落款了。

“钟岳是吧,很好。志民,你带着钟岳去转钱吧。”

还处于发愣状态的赵志民回过神来,“哦,好。”

钟岳还等着李德明指点一二呢,结果老李就下逐客令了,也不好再逗留了,便跟着赵志明走了出去。

“三四年……这小后生不实诚啊,三四年能写成这样的水平,我把桌子给吃了!”

……

……

钟岳跟着赵志明坐上了一辆大众轿车。

“这里是你要的两万现金,拿好,待会儿我再去银行转给你十四万。”赵志明发动汽车,慢慢倒车出库。

钟岳拿着两万,心里头五味杂陈,昨天刚送出去两万,今天转手就收进来十六万,真是一本万利啊,要是还能触发鬼市剧情,那该多好,这样子,自己成天在鬼市捡漏好了。

从后视镜中看到乐呵呵的钟岳,赵志明嘴角抹过一丝冷笑,两万块就乐成这样,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山沟娃子,也不知道是走狗屎运了,还是真本事,居然能得来这么一方田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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