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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尸骨满屋(第1页)

他们看到,在那破房子内,大厅的一角堆满了白森森的人骨,房梁上悬挂着一具具的半腐烂的尸体,那尸体少说也有十几具,蛆虫就在那些尸体上蠕动啃食着。而且,不少的尸体都是残缺的,从伤口上看来,是被利器砍断的。

在大厅的中央,有一炉小灶,火苗正旺地舔着上面的锅子,锅子上,浑浊的汤水沸腾着,烹饪着里面的肉块。肉香,正是从这锅子里冒出的,只是站在这门前,那肉香夹杂着尸体腐烂的味道,叫人止不住的胃液倒流,闻之作呕。

“那香气……那锅子里煮的是人肉?”一看这情形,几个人都猜的七七八八了,可白元清似乎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还是提问了出来。

李东八的脸色也不是很好看,冷冷地瞄了一眼里面,哼道:“八九不离十。你们想吃,可以随意。”说着话,做了个请入的手势。

“还有心情损我”白元清往后推开两步,离大门远一些,气味也冲淡了一下,没好气地回应道:“这到底谁弄的。”

“这还要问吗?”李东八像看白痴一样望着白元清,在这仙泉村里面,除了那两个尸魅,还有谁会吃死人肉。

李东八比他们更容易接受这个事情,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屏住呼吸,重新站在破房的门前,左右打量一番,旋即头也不回地说道:“他们都是现代人,估计是那个德佳公司派遣进入仙泉村寻宝的人。”

那画面实在是太过于恐怖,几个人都是匆匆望了一眼就别过头了,根本没有注意到那些尸体上的事。经由李东八这么一提醒,强忍着翻腾的腑臧,再朝那些被悬挂着的尸体看过去。

好在一路上,数天以来,几个人对于这类事情见多了,免疫力也提高了不少,逐渐适应了后,开始细心地查看起来。见那些尸体果然作着现代人的打扮,穿着黄褐色的登山服,在登山服上,不难找出印着‘德佳’二字的花纹。

“这些就是张志南所说的那批人了。”李东八推断道:“不知道怎么遇到了那两个尸魅,全部死在这里了。”虽然这些人死相极惨,而且死后也不得安宁,可李东八内心却没有多大的怜悯。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这些人为了钱来这里冒险,那么这样的下场,也是他们早就估算到的,既然如此,又有什么好可怜的。但白元清不是这样想,再次别过头,有些不忍地看着这些尸体,建议道:“要不把这些人埋了吧,这也太渗人了。”

人死就算了,死后尸身还要被那些异类啃食,光是想想那种景象,白元清打骨子里升起一股寒意。可李东八没他那么圣母,直接笑道:“要埋你自己去埋,我没功夫。”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铁石心肠了。”白元清有些不满地回应着。要是照以往李东八的性子,遇到这种枉死之人,不但会好好安葬,还会替其超度,可今日却不管不顾了。

“我一直都是这样。”李东八解释道:“要帮人,要助人。在那之前,你要先看是什么人。这些人能来这里,早就料到了会有这样的下场,既然如此,你又为何多管闲事?”

“况且,人死后,魂魄已离,至于尸体成什么样,他们本人都不会在意了。所谓的安葬,只是在世之人的自我安慰罢了。他们一无魂,二非亲,为何又要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李东八继续道:“真的想帮他们,就把那两个尸魅处理掉,让他们免受尸身啃食之苦,才是真正的帮忙。”

这一番话,虽说白元清有些接受不了,但旋即还是点点头,同意了下来。就算自己埋了这些人,那自己走后,那尸魅挖出来,又继续挂起来煮了。自己岂不是白费功夫?想想还是有些道理的,要帮助他们,把那些尸魅杀了便是了。

“里面有什么东西……”见几人都没有说话,丁杰朝内里两个房间都看了下,而后朝李东八指了指,道。

李东八一直都注意这大厅里面的尸骨,并没有留意到两个偏房。经过丁杰这么一提醒,分别朝两边看了下,左边的房间里堆满了森森的白骨,估计是里面摆满了,才堆到大厅里的。而在右边的房间里,却没有见到白骨的踪迹,而是一摞摞的包裹。

“是那些人的装备!”李东八心中一跳,哼道:“我进去看看有什么能用上的,你们在这等我。”

言罢,李东八闪身踏入了那犹如地狱般的破房内,却没有直接走向那偏房。而是先走到大厅中央,提起一脚,将那正在烹煮的锅炉一脚踢翻。汤水浇灭了火焰,已经煮的沸烂的肉块散落一地,甚至能看出其中哪块是手指头。李东八却没有多大的感触,做完这一切,便走进了那偏房内。

找到最外面两个还比较新的包裹,李东八一手提一个,就走了出来,将包裹丢在地上,交代一声:“里面好像还有些比较好玩的东西,你们等等。”

好玩的东西?这里还能有什么可以玩的?在几个人疑惑的目光中,李东八又走进了偏房里,不多时,李东八便出来了。但见他手中持着的东西,皆眼前一亮,丁杰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大声叫道:“好家伙,还真的有枪!”

李东八手中所提的,不是别的,正是几支猎枪。男人对于武器有种与生俱来的喜爱,更别说丁杰这种摸枪多年的特种兵了,用他的话来说,枪就是他们生命的保障,见到枪支高兴到这样也不奇怪。

可李东八对于这些热兵器并没有多大的兴趣,随手交给丁杰道:“你看看能用不。”

像是抚摸着情人一般,丁杰粗糙的手掌细细地在枪管上摸索着,而后,熟练地查看了弹匣,只听‘咔嚓’一声,重新将子弹上膛,丁杰将猎枪扛在肩上,得意地笑道:“这是猎枪,三响翻子,保存不错,还能用。”

德列公司的人显然装备精良,光是枪支就有五六把,而且还不带重样的,丁杰选了三把保存地不错的猎枪,抬头问道:“老白,你会用枪?”

白元清原本一脸激昂地托着猎枪,但一听丁杰的问题,顿时拉下脸,没好气道:“你以为我是你?像我们这种平民百姓,哪里有机会用枪?能看过就不错了……”

“那你别用。”丁杰很谨慎地把白元清的枪给缴了,没使过枪的人,给他一杆枪,比敌人更危险。一个不留心,很可能就把自己的队友给崩了。

枪没得耍了,白元清一脸地不爽。但丁杰的顾虑也是正确的,白元清也不好说什么。李东八朝丁杰道:“我不用那东西,你自己留着吧。”

丁杰望着地上的几杆枪,但用的只有自己一个,便挑了把三响翻子,其余的都丢回了破房中。有了枪,几个人的信心顿时高涨了起来,娘的,尸魅敢再来,一枪崩了你。

处理好枪支,便把李东八先前提出来的两个包裹翻开,看看有没有能用上的。东西是不少,可他们能用上的却不多,这些包裹里大都存放着衣物和干粮,不过衣物他们并不需要,食物的话,在这种地方,早就变质不能吃了。

最后,在包裹里又找出一柄手枪,丁杰憨厚的脸裂开了嘴,道:“五六式啊,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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