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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父亲的遗物(第1页)

在三百六十行当中,盗墓这个行业,说的好听点就是剑走偏锋,实则就是一些偷古人遗物的贼,严重的话来说,就是盗窃国家地下宝藏来维持生计的闲散人员,简称罪犯。

有道是行行出状元,盗墓这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古至今都没有停止过,从大量考古资料和新闻报道中不难发现,一座座或大或小的墓葬被偷盗、破坏。

据记载,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后,开始兴起墓葬之风,与此同时盗墓行为也日益盛行。

而南北风俗又有不同,南方把盗墓叫倒斗,北方则叫挖坟,实则干的都是同一件事情,盗取墓葬中的陪葬品,用来交换金钱。

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盗墓逐渐成为了一份职业,甚至是官职,也就有了分门别派一说,大体有四大门派,分别是摸金、发丘、搬山、卸岭。

这个故事要从我爷爷开始说起,他出生于军阀混战末期,参军便是抗日驱赶侵略者,接着又去参加了抗美援朝,能活着回来,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的大造化。

本来是个战斗英雄回归的大团圆结局,但是故事从这里才刚刚开始……

我没有见过爷爷,因为在我爸十几岁的时候,爷爷便离乡背井,从此再也没有回家,当时社会原因,只能认定为人口失踪,所以只剩下奶奶带着父辈一行子女六个人,艰难地维持着生活。

而在我十六岁的那一年,父亲和大伯也同时离开家乡,说是到外地做生意,可从此音讯全无,同样的经历再度发生再我母亲和我的身上。

母亲在回忆父亲的时候,她说我父亲出走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和我爷爷很相似,而当时基本还不够成熟的我,并没有当做一回事,直到四年之后的那一天,也是我这一生最难忘的一天。

那天,父亲突然间出现在我们母子的面前,这本来是个皆大欢喜的场面,但是此刻的他,满脸满脖子都是奇怪的“红瘢”,就犹如有一些人酒精过敏之后,满身红一片白一片的样子,模样非常骇人。

在和母亲交谈了片刻当中,父亲一直咳嗽不止,他把我叫到了身前,将一颗橙红色的珠子放在我手中,那颗珠子大概只有拇指大小,通体都是流畅的花纹,只有一处有着如同一颗永远不会闭上的眼睛一样的纹路。

“大宝,这是……”父亲刚想嘱托些什么的时候,他的口里忽然喷出一口血,那血的颜色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并非是通常的血红也不是淤血的漆黑黑,而是一种不同寻常的黄色。

同时,父亲的呼吸衰竭,整个人痛苦不堪,躺在地上抽搐了没有几下,从此便撒手人寰,这件事情对于我的影响太大,怕是此生都不会忘记,想来他当时必然异常的痛苦,自我安慰的话来说,那就是时间并没有持续太久。

正是因为这颗来历不明的珠子,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便报考了历史和考古,但是天意弄人,因为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资有限,并没有考上,母亲因为供我上学,已经再负担不起我重考的资金,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放弃了学业,开始学人做生意,主要是古玩交易。

在倒腾了几年之后,在当地也有了一家自己的小铺子,可是随着古董行业的萧条,大城市都不是那么好做,更不要说我身在这样的小县城中,眼看着连房租水电都交不起了,我不得不前往南方去寻求货源。

干我们这一行的都知道,南方十万大山,有着数不清的古墓,而那边也是盗墓成风,有些人家自然会有一些老物件在手中,也不用多说,只要碰到这么一两件,那就应了我们行业的一句话,便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我选择的地点是天府之国——四川。

事不宜迟,我是说走就走,在坐着火车到达当地之后,便进入钻进了大山当中,老话说“山东叫山,全是平原,四川叫川,全是大山”。

一路上几经辗转,当我坐着老牛车上,路上崎岖的厉害,幸好沿途的景色不错,山上种满了山茶,绿油油的且很整齐,这让我一个来自北方的小伙子感到很是新鲜。

到了一个名为“南越”的小村庄,整个村子里边只不过十几户人家,值得一提的是,到达这里还要经过一条铁索桥,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异常的恐高,看着桥下湍急的河水,我生怕哪一块泛着绿毛的木板被自己踩坏。

在村头,一个胖子正和当地人聊着,他一口的京腔,光着膀子,左右肩膀上都是老虎模样的纹身,脖子上还挂着拇指粗的金链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本地人。

我走了过去,便听了个大概,这个来自北京的胖子是到这里来自驾游的,车放在几十公里的小镇里边,听人说这里有古玩,所以就来碰碰运气,谁家有就拿出来,他一定给对方一个合适的价格。

很显然,我没想到自己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都被人截胡了,不过有道是价高者得之,我这次过来可是怀揣了好几万的现金,以及那些以高利贷方式借给我钱的那些亲戚朋友的期盼呢!

这个胖子也很快发现了我,我们两个同为外地人,而且做这一行没有别的,就是话特别多,我本来以为自己够多了,没想到这家伙的话比我还多。

“兄弟,虽然看你这文绉绉的样子,但也不像是来这里写生啊!”胖子就跟我聊天,随手还丢给我一罐燕京罐装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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