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包厢里灯光闪耀,人影晃动。
近一周的沉浸式败家体验,让叶小强对这个曾经鄙夷的人设有了新的感受。
想当个败家子,首先你得有那个可以去败的家。
像刚穿越来时那种家徒四壁,还是趁早洗洗睡吧。
其次,败家是为了讨好自己。
至于别人怎么看自己,那是他们的事。
这种只为讨自己欢心的肆意消费,才是人生最快乐的事情。
飞扬的思绪渐渐飘回,叶小强这才发现酒吧的歌手有点问题。
“你们只会唱这种歌吗?”叶小强听第一首歌时还没觉得奇怪,但后面越听越纳闷。
从头到尾都是那种类似于蓝星的通俗歌曲。
这种风格像什么《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即便偶尔有一两首稍微带点流行元素的也是严肃正经的一批。
女歌手听到叶小强问话,停了下来。
心想,这不是最近流行的歌吗?
难道这位少主不喜欢?
“有没有唱跳rap什么的?”叶小强开口问道。
女歌手瞪着那双卡姿兰大眼睛,两眼懵逼。
叶小强这才明白,这里的歌曲类型太单调。
与蓝星的各种风格门派相比,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
瞧着那位女歌手一脸无助的样子,叶小强无奈道:“算了,随便唱吧。”
他内心叹口气,反正也就是听个响。
此时,包厢门被推开了,门口站着一位棱角分明的中年男子。
他微笑着看着正一脸惬意的叶小强说:“贤侄,你倒是会享受啊。”
叶小强转过脸,看着门口的男子,一脸困惑。
“我们谈谈?”
门口说话的正是曹博远,他脸上似乎有种不可抗拒的亲和力。
包厢里响动的音乐已经停下。
叶小强将双脚从茶几上放下,走到门口看着曹博远。
“找个安静点的地方。”曹博远再次笑了笑。
“你们接着奏乐,接着舞。”说完,叶小强跟着曹博远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