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的这个时候吧。对了,你是要威力大,还是要枪管短?”
“有区别吗?一般如果要初速度高,就需要枪管长一些。”
“稍长一些没问题,但不要变成步枪就好了,毕竟,携带是个问题。”孙大圣之所以要选手枪,因为他是机动部队,不能躲在战壕不出的,否则他那一身的超级金属肌肤还有什么用?
孙大圣回到了家,家里现在倒冷静了,只有奚壮壮一个人在家,他竟然也在练俯卧撑。看着这个好读书的小少年,孙大圣不由一叹,还是和平年代好,学霸可以顺利成长,而现在,则朝不保夕,书生也要投笔从戎了。
回家进厨房吃了点东西之后,孙大圣难得的洗了一个澡。本来内金刚修炼到现在的境界,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出汗,也很难产生污垢了,他并没有太大的洗澡需求。
金属肌肤按理是不透气的,不过孙大圣是有办法的,他在金属肌肤的各个防护层里设计有气孔,虽然是微米级别的,但完全是仿生级的,不仅透气而且吸汗(吸汗依据的是毛细管原理),对于皮肤功能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出于一种习惯性的要求,孙大圣偶尔卸下所有的护甲,让肌肤跟空气完全接触会有一种心理暗示层面的畅快感。
金属肌肤要脱下也是很简单的,可以从背后直接分裂,然后孙大圣就像脱衣一样直接从里面钻出来就可以了,以前这个过程慢一些,因为他的控制能力不够强,现在的话,只要三五秒钟,他就可以实现这个过程。这金属肌肤就像是智能衣,可完全实现自动脱卸。
脱去金属肌肤之后,孙大圣在浴室的镜子前打量自己的身材。
在灾难之前,他就从未停过对自己身体的锤炼,但自从加入了金属纤维和修炼内金刚,他的身材也在发生改变,目测长高了七八公分,比奚蒙蒙都要高半个头了。
他的身上,依然没有大块的肌肉,但是每块肌肉都布满峰棱,界限分明,看起来充满了爆炸感。其实,此时的他,就算脱掉金属肌肤,仅靠自身那破5000斤的整体力量以及超群的精神念力,就足以独步天下了。
他将一只装满水的铁桶吊置于头顶,微微一动念力,那铁桶下面顿时像莲蓬头一样出现了许多小孔,然后他就可以舒爽地享受淋浴的快乐了。
中途要打沐浴液的时候,他也仅需一个念头,那莲蓬头就会瞬间消失,平滑如初,水就关住了。
看来金属元素的控制之力,不仅仅是打打杀杀,用于生活当中,也是蛮合适的。
……
第二天上午,他还没出门,老李就让人送来了制作好的手枪。
老李也算是个人才,虽然是自制的转轮手枪,但是模样并不差,就是装配的木柄看起来有点low。那枪管长度有340mm,使用8mm的步枪子弹,按照老李自己测试,说是有效射程高达120米。
孙大圣将那木柄舍弃了,换了个银色的金属柄,枪管等外表金属部件也统统镀银,看起来顿时高大上。
接下来就要改装子弹了,这才是重点,前面那打磨左轮手枪都不是他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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