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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有鲜血从她断裂的皮肤处喷出,宛若一道道细小却绚烂的烟花。
血腥味瞬间在空中弥散,浓重、凛冽。
“步金秋,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季明月扯了床单一角,按在步金秋被血染透的伤口上。
眼前凭空出现两个男人,步金秋并没有很意外,掷向连海的目光甚至颇为亲切。
她不无快乐地说:“复仇。”
“你已经杀了步荣光,得偿所愿了,为什么还要……”血涌得太多太快,季明月来不及说完,死死按住她的手腕和脖颈。
步金秋的白袜已经洇红。
“不,我要杀了自己,”她的嘴唇已经因为失血开始泛白,眼中却冒着森森寒气,“为辉叔叔、我妈妈、还有安宁哥,复仇。”
“我是脏的,是孽种,杀了自己,才能复仇。”
季明月难以置信——把自杀叫做复仇,简直闻所未闻。
“命抵命,血偿血。”步金秋始终保持微笑,像念咒语一般说道,“真正的复仇。”
喷薄的鲜血逐渐在她眼中燃烧成为星火。火光灿烂,当中却也夹杂着黑灰烟气,它们连成无数条铮铮作响的铁链,朝地狱里那二十个满身是血的身影追去。
步金秋看起来高高瘦瘦,没想到力大无比,都成了血人了,还是两三下便从季明月手中挣脱开。
她抬起头,定定看着连海,笑容平静温煦,用口型无声道:“府君。”
连海吃惊地怔住——并不是因为步金秋几乎成了血人,而是最后那两个字。
步金秋一届凡人,为何会知晓自己在阴冥的身份?!
那边季明月关心则乱,只听到了前半句“命抵命血偿血”。
他好像忽然就明白了这姑娘为什么要以如此惨烈的方式交出生命,甚至还在自杀前,认认真真地洗了个澡。
她要去做一些看起来很蠢却很正确的事。
她要复仇。
生命于她而言,就是强迫和暴力创造出的意外。所以她要剖心挖肝,要放出体内流着的肮脏的血,要质本洁来还洁去。
要干干净净地,还清这场孽债。
“海哥,愣什么呢,快喊护士,救人!”季明月再度捂住步金秋的脖颈试图止血,与此同时目光落在床头的按钮上。
连海彳亍。
向来杀伐果断的冥府府君此时却两难起来。
步金秋知晓他的身份,此事非同小可。
他看这姑娘的模样,跟他不像是同类,也并不能像他和小季那样,自由行走于阴阳两界——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有人,或者有鬼,曾和步金秋暗通款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