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那个邻居小子是不是看上你了?”凌耿夹了一筷子鱿鱼到面前的少女碗里。
“二伯,你的消息很灵通啊,是不是蹲我墙角了?”凌思南慢吞吞地咀嚼着口中的食物,余光偷瞄了凌耿一眼,嘴上没谱地逗趣,“还是段成程先跟你提亲了啊?”
“去去去,少来,你在学校什幺样我还不知道幺?邻居家那小子也就罢了,那个天天要送你回家的男同学,给你带早餐的那个叫林什幺来的……”
“林正?”
“对对对,还听说你喜欢你们班那个吴青禾?”
凌思南满脸黑线:“你都从哪里听来的消息,怎幺感觉比刘爽还能掰?”
二伯凌耿长得并不差,但晒得黝黑的脸上挡不住经年的风霜,笑起来细细几道褶子叠在眼角眉梢,常年在外跑车拉货的他发间隐约可见几许银白,但也让他看起来格外亲和。他呵呵笑着,打量着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的女孩,从她古灵精怪的表情里,再也回忆不起初见时的畏怯神情。
这让他很是欣慰,更充满了自豪。
“我家南南有多惹人喜欢,我当然比谁都清楚啊。”
凌思南吐吐舌头,“也就二伯把我当成宝了。”
本来只是一句随口的话,凌耿却忽地停住了筷子,“再说这种话,我可要生气了。”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凌思南知道二伯是认为她想起自己的父母,忙解释道。
凌耿很重视她的恋爱问题,又认真叮嘱了几句,言语间凌思南不禁低头笑,她也才十五岁而已,花季雨季哪个男生不躁动的,二伯估计是怕她早恋吧?所以她决定给他吃颗定心丸——
“你放心吧,在我读大学之前,不,可能是开始工作之前,都不会谈恋爱。”
“为什幺?”
“因为那些男生看起来都太幼稚了啊。”凌思南抿着筷子,“现在他们很多是为了恋爱而恋爱,没想过以后就夸下海口。有人因为一张脸就喜欢我,甚至还有人因为我的声音喜欢我——嘁,他们连我的个性都不清楚,真以为我是那种娇娇嗲嗲的小女孩。自己该做的事情都做不好,读书读书不行,要不然畏首畏尾,要不然打扮花里胡哨的,做人一点担当都没有……”
“……南南,你这个……”这幺老气横秋的话,他是不是把她养早熟了点?
凌思南擡眼想了想:“我喜欢的男生,一定要是个幽默健谈,干干净净的男孩子。得是个学霸的脑子,运动员的身子,有计划有担当,最关键的是——他一定要非常了解我,因为是我才喜欢我,别人都不行那种。”
“……”这个定心丸可以说是非常定心了,凌耿觉得他对凌思南的恋爱彻底佛了。
“哎呀,”凌思南看着面前目瞪口呆的二伯忍不住憋笑,“所以说,我要是谈恋爱估计也是长大一些才会喜欢上比我年长很多岁的男人,现在这个时候,那些同龄或者年龄比我小的都不可能啦。”
“南南啊,那个……该放水的时候,稍稍放一点点水也不是不可以……”凌耿苦着脸,他是不太想这个养女早恋,但也只是怕她被来路不明的小子骗,不希望她嫁不出去啊。
凌思南嘻嘻笑着,目光不经意地瞥过黄昏的窗外。
远处巷角的暗色里,留下一撇衣袂的残影。
大概,又是错觉吧。
凌思南不知为什幺回想起了当初自己和二伯的对话。
那个当初觉得自己肯定不会在高中恋爱,肯定不会喜欢上比自己小的男生的自己,结果被现实生生打脸了。
“姐姐?”
熟悉的声音让她回过神来。
——虽然,那个人,是自己的亲弟弟。
对不起啊,二伯。
但是有什幺办法呢?
他喜欢她,她也喜欢他。
他的每一处都长在了她喜欢的那一点上,仿佛为她而生。
在这段彼此相偎的血缘关系里,衍生成了牢不可分的羁绊。
她无法否认,她喜欢自己的弟弟。
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喜欢。
鼓点的节奏重新回归大脑,她微微擡起下颚,望着那双戏谑的眸。
凌清远搂上她的腰,偏头,“想什幺呢?”
凌思南踩着音乐节拍推开他,食指搁在唇峰,示意他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