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小说网

苗疆小说网>去死吧狗天策 > 第107章 娶我娶还不行吗(第2页)

第107章 娶我娶还不行吗(第2页)

红袖把这只贴在身上摇着尾巴的?鱼拍掉,继续对叶夜讲述:“公约协议不算法律,民法类似于你们的《大夏律》,而宪法是国家最根本的法律,它是其它法律的制定思路。”

“额……我不明白……”

“你把大夏律里最核心的理念提炼出来,说说大夏朝廷希望自己的子民做什么,你就明白了。”

“要干什么?”叶夜挠了挠头,“大势力不准随便打架内耗,但是欺负百姓就无所谓,平民要给国家上税,把修炼者老爷们养得肥肥的,老爷们说让我们打谁就打谁……反正一通恶心的东西。”

“对!你可以把这称为大夏的宪法。”

“卧槽!你们居然还把这么恶心的东西单拎出来写一本?”

“星流的法律和制度是它最美好的东西。”

头一次,叶夜看见两位小妈站在一起,异口同声地说着同一句话。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然而更让他吃惊的还在后面。

不只是两位小妈,屋里的其它侍女们,除了叶夜的所有人,都收起了戏谑的表情,不约而同地开口:“它是全体星流国民共同的骄傲。”

这场面莫名觉得有点庄严神圣了。

完全不同于叶夜描述大夏律时那股恶心的感觉,她们说这话的时候,昂首挺胸的那股朝气,那种喜悦而又严肃的复杂表情,做不得假。

她们是从心底认同这句话的,叶夜心想。

仪式做完了,红袖继续向叶夜解释:“绿珠说得没错,成亲确实是个可行的方案。”

“妖狐宪法第一条:纵欲是所有妖狐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

叶夜直接被这条法律雷成了灰。

你们这么浪,居然是有法律做后盾的!

我还第一次见过把“好色”明晃晃写在法律里的情况,更何况是这个被你大吹特吹的宪法。

不多说!牛逼!

好不容易才塑造出来的那股神圣感被这条法律砸得稀碎。

“第二条,妖狐应该理解并尊重其它种族的生活方式。”

嗯,突出一个我不喜欢但我不干涉是吧,我深有体会。

你们都这么浪了,没去大街上开音趴就算你们有礼貌了。

叶夜心虚地看了绿珠一眼,好在绿珠正围着红袖转圈,没有发现叶夜的目光。

“第三条,如果妖狐选择与他国国民结为他国意义上的伴侣,则必须按照伴侣所在地区关于欲望的法规行事,此情况下妖狐个体不再享有宪法第一条所赋予的纵欲权。符合此条目情况下,当妖狐宪法其余条目与当地法规冲突时,以当地法规为准。”

叶夜他……他感觉,自己是不是太轻佻了。

小时候他听爹讲过,世上有个叫妖狐的种族,男性俊美,女性妖媚,他从那时起就对这个种族充满了好奇。他问老爹你有没有见过妖狐,老爹只是笑而不语。

遇到红袖绿珠后,随着聊天,他先是认识到了妖狐的放荡,哪怕作为国家的代表,也从不掩饰自己的放荡。尤其是绿珠,言辞戏谑,没有半点庄重的样子。

他以为,妖狐就是这样一个放浪形骸,甚至还有点下流的种族。

直到红袖讲述她们“共同的骄傲”,叶夜才发现……

或许,这是个很可爱的种族……

她们在放纵天性的同时,又会把承诺看得很重。

她们真的在很严肃地对待承诺,为此,她们愿意收敛自己的天性,那个写在最根本法律最上面一条最重要的东西。

“你明白了吧。”绿珠也没有再嬉闹了,“如果符璃真的决心要嫁给你,你该怎么做。”

叶夜低头:“我娶!我娶还不行吗!”

喜欢去死吧,苟系统请大家收藏:(www。xiakezw。com)去死吧,苟系统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