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幕中。
公诉人义正言辞,拿出程蝶衣与青木站在一起的照片,控诉程蝶衣罪行。
画面切到大全景。
证人出庭。
袁四爷与段小楼走上证人席。
而戏院老板那坤,虽是证人,却站在审判区边上没走到中间。
李志明瞧着那坤的站位,微微点头。
真细节!
得亏刚刚问了陈潇,不然真看不出来,他们的走位又有何寓意。
就像在戏院时,那坤作为老板,也站在上场门旁,从不上台。
他现在站在审判区入口,也是在暗示,审判区里在唱戏!
真细!
……
画面中。
袁四爷走到证人席,摘下帽子。
先宣誓似的,一本正经表明立场,“世卿世受国恩,岂敢昧法,更不敢当众违背天理良心。”
随即一本正经、义正言辞撒谎,“程蝶衣确实是被R本人用手铐拷走的,还用手枪顶其项背威胁,就是后脖梗子。”
说完,他缓缓坐下。
接着法官先后点了段小楼与那坤。
在两个小人物眼里,法庭是神圣的。
段小楼动作局促道:“是是,他们是打了我师弟。”
侧边的那坤扭扭捏捏比划了两下,没有开口。
接着,袁四爷反驳法官,程蝶衣当晚唱的是《牡丹亭》,绝非淫词艳曲。
台下一阵叫好。
袁四爷坐下。
接下来是被告人自我陈述环节。
法官摇摇铃声,问道:“被告人程蝶衣,证人所述属实吗?”
程蝶衣没有回答。
画面中,程蝶衣的背影清晰,远处的法官一片模糊。
仿佛在程蝶衣看来,自己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
法官再次开口催促。
“被告人,本庭要求你对此事件作自我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