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呢,酒喝得有些多,怕会失礼。”
一般话到这里,邀请人就该知道这是委婉拒绝了,基本有涵养或者要面子的,都知道不该继续了,但这位大佬却就像是没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一样,继续道:“没关系,我不怕失礼。反倒是难得碰到这么一位绝色佳人,如果不邀请你来共舞一曲,我觉得我肯定会遗憾得回去也睡不着觉。”
听着都像是佻逗了。
周水瑶就笑眯眯的,不怀好意地冲一边努了努嘴,“李叔叔,你这么调皮,问过李阿姨了没?”
这位大佬顿时一愣。
周水瑶干脆就抬手,冲着远处那位三十出头的美貌贵妇举了举酒杯,等换来那位贵妇的回敬之后,她才抿了一口酒,收了目光。
四十好几的商界大佬很是好奇,忍不住问:“我们以前见过?”
见过!
见过很多回!
周水瑶在心里暗道。
这位身高不到一米七五,其貌不扬的百货业大佬,后世闻名在外的除了他那不断扩大的百货业版图之外,就是他的分明宠妻无度,却控制不住地爱去“沾花惹草”。看见漂亮的女子,他总会忍不住想去逗,哪怕逗弄之后回家会被娇妻逼着跪搓衣板,他也是屡教不改。美其名曰,人生就这一大爱好,赏尽天下美人,搞得那小娇妻到最后都差点没脾气了。
眼下嘛,那位小娇妻应该还是脾气十足的。
想着,她心里突然就起了恶作剧的心思。反正,她正好有些无聊;又反正,对方也是来逗她玩的。
“见过啊,”她如此道,“李叔叔和李阿姨结婚的时候,我参加过你们的婚礼啊!”
啊?
李三百有些尴尬了。他结婚晚,没几年,这丫头要是参加过他的婚礼,那估计那会儿也就是十来岁的样子。想想人家是个小丫头的时候看他和别人结婚,现在他却来逗人家,真是有一种莫名的羞耻感啊。
“这样啊。”李三百觉得自己有些逗不下去了,想走。但对面却猛地伸出了一只手。
那小手,莹润且泛着光泽,在灯光下,根根葱指,更像是造物主的精雕细琢,精美得不可思议,让人恨不能伸手去摸一摸。
美,真美!
忍不住目光盯牢的同时,李三百在心里赞叹开,不妨对面那小姑娘突然娇声道:“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