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脸,小倩绝不会认错。
健康的小麦色肤色,高挺的鼻梁,细长的单眼皮,紧抿的嘴角,只一个侧脸,就足以看出清隽俊美,高冷的气质源自很少有表情的脸,乍一看有点像盗墓笔记里的无邪,但是更有力量。
如果把小麦色的皮肤换成白皙,脸形换上跟自己一样的瓜子脸,轮廓稍微柔和一些,就是她女儿小唯的样子,这男人跟她女儿超级像。
准确的说,是女儿长的像他,因为,他就是女儿的亲爸,于明朗!
于明朗原本就在这一片进行伏击埋伏,按着计划,他可能要潜伏好久,但是看到群众有危险,顾不上自己的潜伏任务,直接冲出来。
一个疯子,哪里是特种部队小队长的对手,直接被于明朗三下五除二的按倒在地,双手反扣。
疯子不甘心,嘴里还念呢,“你们这些要侵我家园的倭寇,我打死也不会屈服!”
于明朗从兜里掏出绳子,给他捆的结结实实,还配合的说了句。
“我死国生,我死犹荣,身虽死精神长生,成功成仁,实现大同!”
疯子被震撼了,钦佩道,“这位壮士,难道也是我同道中人?”
虽然疯子听不懂,但是觉得好厉害的样子。
于明朗已经把人捆好了,“部队番号保密——记住,不要拿老百姓一针一线。”
“是!”疯子被他折服了。
“噗!”小倩被于明朗逗笑了。
其实她一直怀疑,于明朗这个面瘫冰山,心里住着文艺小青年,但他打死也不承认。
看他刚刚跟疯子对话,小倩确定了,自己前世的判断没错。
她一笑,于明朗的视线被吸引过来了,这才发现,这不是刚刚的周芷若同款美人痣吗?
刚刚从瞄准镜里看,只觉这姑娘长的很秀气,近距离一看,于明朗就觉得,心头像是有夏天的风吹过,暖暖又带点小清新。
皮肤特别白皙,像是嫩汪汪的白玉豆腐,用手一戳就会破,银边眼镜下,双眼狡黠,特别有灵气,没控制住,又往人家的周芷若同款美人痣看过去,五官组合在一起,真是个怎么看,怎么舒心的姑娘。
“唉呀妈呀,吓死我了。”惊魂未定的贾秀芳拍拍胸脯,扔下手里的板砖,对着于明朗道谢。
“解放军同志,谢谢您了,那个,要不上家里喝口水?”
贾秀芳到现在,也没看明白,这一身迷彩的男人到底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好像是从天上跳下来的?反正甭管怎样,他救了自己和女儿。
“谢谢,不用了,这个人你们认识吗?”于明朗把视线从小倩身上挪回来。
“是我们家前院的七婶儿家的傻儿子,脑子彪了,没事就跑出来,然后”
贾秀芳是典型的话唠,甭管人家愿不愿意听,话匣子打开就墨迹个没完。
小倩看于明朗身穿野战服,带着头盔,身后还背着他的狙击枪,猜到这家伙可能是在附近军演,没想到,重生第一天,又被他救了。
比前世,他救她,要早了好几年。
前世勾搭上于明郎,是她无悔人生里,少数愧疚事之一,那时候她心情不好跑到酒吧买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