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气愤的起身,回房,这天没法聊了!
宋墨淡定的拿起遥控器,挑选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看。
黎傲尽量让自己显得平静的看着电视,余光却总是不经意间瞥向宋墨。
多少年了?应该有六年没有见到了吧?
曾几何时,这张熟悉而陌生的面孔,令自己心神向往魂牵梦绕。又有多少年的时间里,让自己恨得咬牙切齿。
黎傲以为,自己早已经忘掉了心中的那个女孩,却不料她就这样突然的突兀的闯进了他的生命里,从天而降,措不及防。
那些曾经的,被自己故意忘怀的情愫,就这么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原来,有些人,一旦住进了心里,就再也离不开。
“你干什么?”宋墨突然响起的声音将黎傲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黎傲抬头望去,顿时不悦的皱起了眉头,刚洗完澡的沈括竟然就只裹了一张浴巾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
被水浸湿的头发柔软的搭在额前,锁骨处还隐隐挂着未擦干的水珠,结实的手臂,紧致的腹肌,一览无余。
沈括故作暧昧的抛了一个电眼:“墨墨,晚上可要记得关门,喝醉的男人可是很容易变成狼的。”
宋墨冷笑:“沈括,你是不是忘了去年夏天,那个在学校门口抢包贼的下场。”
“……”沈括不情愿的回想起,去年初夏,那时天气刚刚热起来,沈括不怀好意的约了宋墨和夏以沫一起去游泳。
正当自己去停车场取车时,一位五大三粗不开眼的小毛贼看中了两位候车美女的钱包。
过程很惊险,结局很简单,夏以沫一边淡定的吃着冰淇淋,一边习以为常的看着宋墨一脚将毛贼踢飞了至少三米远。
那力度,那姿势,让企图英雄救美但是还来不及行动的沈括都差点吓跪了。
具说,那毛贼的肋骨断了两根,最后还是沈括掏的医院费。
“……”沈括。
宋墨面不改色的站起身来,目不斜视的走进了房间,留下一脸哀痛的沈括。
这一夜,注定有人失眠。
只隔了一堵墙的距离,所谓伊人,在墙一方,确实让人心绪难平。
黎傲觉得,这一个彻夜难眠的夜晚,是他回国后收到的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