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到门口,突然又想起来说道。
“哦,明天李老师的女儿结婚,我去参加下。”
“好,去吧。我让老张送你。”
说话间,霍宗亮已经脱掉了上衣,一米八五的个儿,露出紧实有力的胸肌,和排列整齐的八块腹肌,散发出迷人的男性荷尔蒙。
奇怪,明明与眼前这个男人有过三年的肌肤之亲,怎么这会儿看到他的身体,脸竟莫名的红得发烫。
“嗯嗯。那你早点休息……。”
不等说完,艾诗诗就喉咙哽咽打住后面的话,然后羞怯地一个踉跄,仓皇而逃。
不是不痛!只是不想让他看到她的痛!
如果说,当初嫁给霍宗亮纯属意外,那么三年过去了,足以让她爱上他,很爱很爱。
当年,一个月内,她连接遭遇男友抛弃,女友背叛,同事陷害,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要不是遇到霍宗亮,早就活不下去了。
是的,她救了他的命。但他,救了她的魂。
比起突然意外身亡,行尸走肉的活着更让人痛苦。
除了新生,霍宗亮还给了她一个家。哪怕他无数次地说过,他心里住了个白月光,但对于她这个孤儿来说,能有婆婆宠、佣人照顾、外人羡慕的生活,已是上天恩赐。
下楼,进入客房没一会儿,突然,艾诗诗想到手提电脑还在卧房。
那可是她的宝贝。除了每晚有写小说的习惯外,那部电脑还是她与妹妹艾云云唯一联络的通讯工具。
反正霍宗亮在浴室洗澡,也看不见。索性,悄悄潜回卧房,将电脑抱出来?
这样想着,艾诗诗一分钟也不能等,踮着脚,轻手轻脚地上了楼。
刚进去,就听到里间浴室里,霍宗亮边泡澡,边和一个女人通着电话。
“宝贝,快了,我今天已经正式通知她了,应该要不了多久……。”
艾诗诗恍了恍神,她不想偷听他的电话。可偏偏不巧,一上来便听到了他的柔情蜜语。
只可惜,那句“宝贝”,她等了三年,他从来也没有这样叫过她。
电话里的那个被叫“宝贝”的女人,应该就是他等了三年的白羽妍吧。
糟糕,一分神,只听“咚”地一响,电脑的充电器掉到了地上。
说时迟那时快,艾诗诗像个潜入卧室的窃贼,忙弯腰捡起,疾步逃窜。
本以为,可以用奋笔疾书的写作来忘掉离婚的失意,只是,她到底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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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她写不出来,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至于妹妹艾云云,更是没有上线。
就这样,抱着电脑坐了一晚,直到清晨,上下眼皮困得打架才昏昏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