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没想起来这回事。
再加上最近一直在忙原神的事情。
因此就更想不起来了。
时间很快过去。
来到了第三天。
在这个时间点上。
曹旺依旧在忙那四个被开除的人的事情。
目前情况是。
其中一个人已经接受了好处费和封口费,同意回来继续上班。
并且对开除的事情只字不提。
同样的,曹旺的手下,也是找到了厂里的人,挨个人威逼不许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同时散播谣言说是那四个人都被调去做思想辅导了。
毕竟这几天那四个人都没来上班,很多人都猜测是被开除了。
所以只能用被调去单独做思想辅导为理由了。
然后第二个人还在谈判中。
曹旺这边的小李,已经把钱涨到了十万块钱。
只要那个员工同意回来上班,就立即现场给他十万现金。
而那个员工在老家那边,已经托关系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待遇什么的当然是肯定比在扶耀玻璃好很多。
现在那人就是在考虑到底是要十万块钱。
还是选择去那个托关系的工作。
因为有协议,如果要了这十万块钱。
那么那人就必须要在扶耀玻璃签订一个三年的劳动合同。
这三年内。
他都不能主动辞职。
也就是说这三年里。
不管厂子里给他什么待遇,例如直接给他降工资了,他也不能自己主动辞职。
不过厂子里却可以把他开除。
这明显是一个不平等的协议。
而且这也是一个根本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协议。
只不过因为这人不懂法,误以为这个协议自己只要签了字,就会生效。
如果自己违反了协议,就要赔偿十倍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