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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逆光(第1页)

只有等到了告别的时候

才发现原来有多不舍

几个人用同样的钥匙

打开同一扇门

几个人用同样的目光

跟空荡的寝室说再见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打了四年魔兽的兄弟

去火车站送行的前一夜

在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烤串摊子边上

用梦想就着烈酒

烧到眼泪都浮成星光

烧一个黎明

照你离去

1

苏杨在F大学的专业是新闻,F大新闻系在全国颇负盛名,在多次学术评比中排名第一,这些既无聊又无耻的评比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滋长了新闻系师生的骄傲情绪,新闻系学生个个觉得自己是王子公主,看其他专业同学习惯用眼角余光打量,仿佛他们才是F大主人祖国未来。此外新闻系同学一个比一个热爱政治,成天忧国忧民仿佛在思考左右中国进程的重大决策,看上去很是吓人。

其实报考新闻系并非苏杨初衷,苏杨的理想是当名电影导演,高三时曾想过考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甚至准备好行囊试图到北京闯一闯,无论成功与否也不枉费多年热血一场。后来苏家福知道了儿子的不良企图,二话没说从腰间拔出系了三十多年的牛皮腰带对着苏杨屁股猛抽,一顿武力镇压算是把苏杨的导演梦彻底抽没了,苏家福威胁苏杨说你再这样胡思乱想就把你杀了然后再自杀,你小子不想毁了我们苏家就给我本分点儿学习,考个重点大学光宗耀祖,苏杨欲哭无泪只得妥协,后来冥思苦想N天决定曲线救国,衡量再三最终选择新闻专业,在苏杨眼里新闻总归和导演有点儿搭边,一个导演电影一个导演生活,都挺牛B,于是秉着这个听上去有点儿神圣的观点高中最后一学期苏杨把自己往死里学,差点儿没用脑过度变成白痴,最后还真给考上了。

考到上海后苏杨兴奋不已,成天心想我终于来到大上海啦,憧憬了N年的城市居然在自己脚下啦,好神奇啊!这就是南京路吗?哇,人好多!这就是东方明珠吗?哇!好高大好雄伟哦!苏杨如此感慨着,觉得很幸福,苏杨想从小就歌唱幸福在哪里,现在才明白,原来幸福就在上海,幸福就在F大,幸福的理由居然如此简单。

可幸福了没几天苏杨就开始失落起来,原因是在看到金碧辉煌的同时更是看到疮痍满目。F大位于上海东北角,靠近五角场,那里鱼龙混杂,交通混乱,是很多上海人嗤之以鼻的“上只角”。20世纪最后几年,五角场积极响应市政府规划,为成为上海第二个徐家汇而大搞建设,于是你可以看到一些高楼大厦在一夜之间轰然倒地然后废墟上很快又竖立起更为高大的建筑,那些建筑大多造型怪异,但毫无例外都有一个浑圆坚挺的顶端直指天空,犹如男性生殖器官——这是苏杨看到这些建筑时的第一联想,曾经他为这样的发散思维而感到骄傲——此外,五角场四周总是弥漫着巨大噪声,推土机和吊车在苏杨身边穿梭来去,各种来路不明的灰尘和污物总徜徉在他的视线里。街道上到处是一些嬉皮笑脸的民工在竭力兜售各种假冒伪劣商品,一些航空公司的派发员不知廉耻地将打折卡硬塞到你手上,然后这些打折卡很快就被丢弃满地。

如果说这个鬼地方几年后会成为上海又一个经济中心你肯定觉得这是一个泡沫,只可惜那正是一个泡沫盛行的年代,越是光彩夺目的泡沫越有人顶礼膜拜,正如当年有个做门户网站的人对全国人民牛B哄哄说他要融资数亿人民币把他的网站建成世界最大的中文门户网站,所有人都对这个泡沫深信不疑,并高声呼喊他是英雄。这就是泡沫的力量,总有一种泡沫让你泪流满面,没想几年一过,那些英雄就个个灰飞烟灭,连尸骨都找不到半点儿痕迹。

总的来说,苏杨对F大周围环境并无好感,所有景象和他曾经对上海的幻想相距甚远。有时苏杨一个人站在五角场那五条大马路的交界处,看着身边的灰尘和荒芜时他真的很怀疑自己身在上海,苏杨觉得这一切和他生命中遭遇的很多事物一样,只是玩笑一场,生命就是充满了这种玩笑和悖论,而最让人气愤的是,对于这一切你除了愤怒,顶多诅咒,还能怎样?

苏杨想想自己确实不能怎样,就算诅咒也于事无补,还浪费能量,显然不划算。后来苏杨想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于是尽量躲在学校不出来,还用鲁迅先生的“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聊以自勉。幸好F大校园还算美丽,不但绿树成荫、花红柳绿,而且美女也不少,虽然不像北大有个什么湖但小水塘还是有几个的,反正都是水嘛,有了那个意思就行,所以每当苏杨在水沟旁边的草地上像模像样捧着诗集眼睛却直溜溜瞅着水沟边戏水的美女时,苏杨还是觉得这一切挺美,接近他理想的本质。

2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F大学生在高中阶段大多是精英,只可惜精英们进了大学就成了变态。F大是除精神病院外神经不正常的人最为集中的地方,什么样的怪人都有,比如说夏天热到39度还有同学坐在阳光暴晒的石凳上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看书还一边微笑,仿佛他没有发疯而是在乘凉;还有同学把牛仔裤剪下来套在头上然后自我感觉特好地到处游荡,好像他的扮相很酷很时尚——就这些都还算正常的,不正常的有夜里大叫的,上课哭泣的,围绕操场跑100圈不歇气的,还有个大胖子,苏杨不知道这个胖子是哪届哪个专业的,反正经常看到这个胖子提着个红色布包专瞅哪个教室下课了就跑到讲台上向同学宣传自己是个文化名人,会说五国语言,胖子说他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让13亿中国人都学会说英语,哪位同学有兴趣可以到他家和他用英语对话,他还负责介绍女朋友,胖子一边说一边对男生们抛媚眼,能把人给活活恶心死。

对于这些怪人,苏杨一开始还视为民主和自由的象征,认为他们有思想有勇气有魄力,是大学里真正的精英,值得崇敬,看到时有种强烈的冲动想上前去攀亲,后来看多了,自然见怪不怪,每次都从嘴里暗暗骂句傻B,不作多想。

苏杨大学期间结交了两个好哥们儿。一位是睡在他上铺的家伙,此人叫马平志,四川成都人,另外一位叫李庄明,安徽桐城人。这两个浑蛋都是很有意思的主儿。

先说说四川人马平志,首先此人长相很值得推敲,因为他长得像古人,而且是古代文化人。马平志身材修长,皮肤白皙,眼神迷惘像F4里的周渝民,加上一头黄里透红的披肩长发动不动就随风飘荡,单从外表来看很有点儿道骨仙风,然而生活到处充满戏谑和欺骗,往往在你感受圣洁时喷溅你一身粪便。文化人马平志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色狼,一直以玩弄女人为其终生奋斗目标,从大一开学没多久在学校舞厅骗到的那个黑龙江少女张小燕开始,大学四年来牺牲在此色狼手上的女孩前后一共有七个,加上他自己吃饭正好一桌。这些女孩中有五个差点儿让马平志做了爹,有三个为马平志自杀过好几次,有四个要在马平志脚下长跪不起说要吻他脚指头表达对他永不磨灭的爱,而所有七个女孩最后个个发誓要杀了马平志全家,只是女人的恫吓显然没消磨他的雄心壮志,你能给他讲一千个好好珍惜感情的理由他就立即能给你一千零一个玩弄女人的借口。

总之,对于一个视玩弄感情为人生价值的禽兽而言所有的循循善诱都显得绵软无力。可无论如何,做色狼能做到马平志这份儿上绝对值得别人“景仰”,只可惜,大色狼马平志的人生信仰在大四那年受到最彻底的重创,他前进的步伐最终还是毁在一个名叫陈菲儿的女人手中。

如果按经济基础划分阶级属性,马平志属于先富起来的那一小部分人。富人马平志享受到的不是改革开放的春风而是享受到一个有钱的好老子,有传闻说他老子的职业是贩卖妇女和儿童,也有谣言说他老子其实走私军火和毒品,反正绝对属于资本家加黑手党那种性质。刚到F大时,大多数外地来的学生都比较朴素,穿衣服的观点大体停留在运动服加皮鞋的地步。像苏杨这样的穷苦孩子平时难得买回衣服,就算买也都是去五角场一个专卖廉价冒牌服饰的服装市场,钻在里面游荡大半天花百八十块钱就能买到从头到尾一身衣服看上去还挺美。马平志对这种小市民行径很是不屑,他经常用两个指头捏着苏杨兴高采烈地买回来的那些衣服,然后发出一声重鼻音,很是鄙夷地说:“操,这种垃圾人也好穿的啊?大男人穿这种傻不拉叽的假货不怕别人笑话?”马平志鄙视完毕后通常会把自己刚从淮海路太平洋商厦买回的真正名牌放到苏杨眼前晃晃,然后很是得意地小笑两声转身离开,可没少伤苏杨的自尊心。一开始苏杨被马平志打击后很难受,和绝大多数同学一样很想用拳头教训这个狂妄的家伙,不过后来挨打击的次数多了心态反而平和了,每次买衣服回来都战战兢兢的,不接受完马平志同志的批判反而会心神不宁。不过那时苏杨和马平志玩得还算不错。马平志除了在玩弄女人这方面表现出极高的智慧外,其他方面一直胸无城府,比较不会做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穷苦人苏杨却是老谋深算,想到什么就不说什么,因此两人性格倒能互补,睡在上下铺成天打交道,相处起来太平无事。

说实话能容忍马平志那种财大气粗的德行的真没几个人,而苏杨之所以能够面对马平志的侮辱无动于衷并可以始终如一对他微笑的很大原因是苏杨认为马平志的狂傲是建立在他有钞票的基础上的,有钞票就有资格,有钞票就有理由,这是苏杨心里永恒的真理。苏杨本人没钱也不打算赚钱,但并不妨碍他尊重钱理解钱,马平志这种每双运动鞋不下800元人民币的浑蛋对他的侮辱实在算不了什么,说白了就是活该,有钱人当然要打击没钱人,换个角度说就是没钱人就是应该接受有钱人鄙视,两者都无可厚非,逻辑成立。

当大学二年级时一般同学还在为拥有一部数字BP机而沾沾自喜之际,富人马平志已经买了部爱立信GH398,黑不溜秋的那种,体积足有一小块板砖那么大,就这块板砖当时价格是一万三,照那年的标准能支撑三个大学生读一年大学。而等到四年级时马平志又做了件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事——买了辆小轿车,桑塔纳2000,不算太贵,前后花了20万。那时马平志已搬出宿舍,和陈菲儿住在北外滩一幢酒店公寓里,每天早上上课前都能看到马平志把小车停在教学楼前,然后和陈菲儿两人戴着墨镜从车里钻出来,神情冷峻,步履矫健,跟《黑客帝国》似的。马平志没走几步就一个小回头手中遥控锁轻轻一按,“嘟,嘟”两声清脆电子声应势而响,实在潇洒得可以,把旁边刚停好自行车的教授看得直摇头。

3

对自己的另一个好兄弟李庄明苏杨则一直抱着又爱又恨的态度,颇像鲁老爷子对待阿Q之类同志的心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苏杨一直坚持认为李庄明活错了年代,这厮压根儿不应该出现在实现了四个现代化的上海,更不应该出现在物欲横流的21世纪大学校园,这分明是对我们李庄明同学的亵渎嘛!你只要粗略判断他那气质就知道他应该活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象牙塔,想想那时的大学是多圣洁啊?动不动就是诗歌就是摇滚就是顾城就是失落的青春,沧桑得想让你大哭一场,哪像现在的大学生动不动就和你讨论一夜情、上网骗女人、下海赚钞票之类超世俗的话题。

对苏杨这个观点李庄明举双手双脚表示赞同,桐城人李庄明从骨子里无比痛恨时下充溢大学校园的物质和精神,他坚持认为电子产品的出现是反文明,物质的进步其实是精神的沦陷,而所有的欲望都源于人心变态,他无比神往那个早已消失的20世纪80年代,在他心中那才是青春少年灵魂真正的乐土——或者说,是他李庄明的乐土。无数次,苏杨清晨从睡梦中醒来后看到的第一个场景就是李庄明抓着《海子诗集》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杜鹃悄无声息流眼泪,那种执著和投入让同为文人的苏杨看了后很害怕,他害怕自己有一天也会像李庄明这样走火入魔从而成为公众眼中的大傻B,所以他只能继续睡觉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大学四年李庄明一直作为怪人存活在同学心目中,其他同学第一次领教他的怪异是在大一邓论课上,当授课老头摇头晃脑口水喷射向同学描述理想的美好之际,李庄明突然站起来大声打断老头飞溅的唾液,他的举动获得了同学的掌声,同时也获得了一个留校察看处分。对此李庄明很是不屑一顾,李庄明一直认为他身边的人大多是昏睡者,包括那些自以为权威和英明的老师,而他则是众多愚昧人中的清醒者,所以他瞧不起别人,认为这些人不可救药,当然别人更瞧不起他,因为别人认为他是个疯子。

整个F大李庄明看得起的学生只有苏杨一个人,在李庄明眼中苏杨要比其他人好得多,他虽然不是很清醒但因为失眠睡不着所以还处于亚清醒状态,所以李庄明很愿意和苏杨交流——很多次李庄明会半夜三更把苏杨从惊心动魄的性梦中残忍摇醒,李庄明特亲热地拉着苏杨手使劲往外拽说要和他到走廊上讨论文学,起先两人还不太熟苏杨不好意思拒绝李庄明的热情,于是强打着精神痛苦地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跟着李庄明到走廊,两个人就穿着裤衩站在那里讨论文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两人是同性恋准备进行性行为呢。

李庄明博览群书,学富五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一开始先是强烈要求和苏杨讨论80年代的朦胧诗,对于朦胧诗苏杨只知道一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却忘记是哪个浑蛋写的,于是当场遭到了李庄明的无情嘲笑。苏杨很自卑,第二天到图书馆借了一大批朦胧诗集躲到教室里猛读,等明白谁是顾城谁是席慕容后,李庄明又说要和他讨论外国文学并要他说说对昆德拉和杜拉斯作品的心得,而等苏杨明白了昆德拉是个老头杜拉斯是个老太时李庄明又要和他讨论老庄思想了,差点儿没把苏杨活活气死,再后来苏杨无比厌恶半夜和李庄明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学术交流,一旦李庄明再像个僵尸站在他床边,一边摇晃着床一边幽灵一样叫“起床了,起床了”时他要么死猪不怕开水烫地装死不动,要么佯装生气,怒喝一声:“傻B,睡觉啦!”其模样酷似《西游记》里神仙降服妖精时喊的那句:“孽障,不得造次!”说来也怪,每次这招都很管用,遭苏杨怒喝后李庄明保准服帖,一言不发乖乖上床睡觉。

睡在苏杨对床的家伙名叫张胜利,一听这名你就知道此君出生在一个精神热火朝天的革命年代。那个时候张胜利老爹正躲在南方边境一种名叫猫耳洞的建筑里,一边狂吃压缩饼干一边写信询问老家挺着大肚子的老婆生了没有,如果生个儿子就取名叫张胜利,要是生个女儿就扔了。

张胜利他爹写这封家书时正值战争相持阶段,天天磕头拜佛希望战争早点儿结束让他回家种田,或许老天有灵,信到浙江老家时恰逢张胜利来到世界没几天,全家人正为取名字讨论得焦头烂额,差点儿没打起来。张胜利她娘说养个儿子要能发财所以想取名叫张发财,结果这个创意遭到她婆婆的强烈反对,老人受到过旧社会地主老财的毒害,知道人要做官才能发财才能光宗耀祖,所以建议取名张为官,而张胜利爷爷却没什么想法,认为名字随便取个就成,根本犯不着大动干戈,比如叫张狗娃就很不错,听上去好记还很顺口,后来等看到张胜利他爹那封恰到时机的家书后一致认为张胜利这个名字很有概括力,基本上可以浓缩他们刚才所有参选姓名的精华,于是毫不犹豫给此人取名为张胜利,从此埋下祸根。N年后,胜利同学长大成人并来到上海读大学,这个名字给他带来无穷的烦恼,不管谁对他热情招呼“胜利,胜利”时他都觉得对方在嘲笑他。张胜利觉得这个名字不但肤浅而且白痴,应该用在农民而不是他一个高级知识分子身上,痛到最后胜利同学心一狠,牙一咬,背叛伦理道德私自把名字改成了张德明,意示其德高望重外加贤明之意,非常不要脸。张胜利很是欣赏自己的创意并为此沾沾自喜了好一阵,从此以后无论谁再叫他胜利,他保准认真地对对方说:“请叫我的新名,张德明。”只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这个智慧的名字就夭折了,因为每次和别人打麻将他都输,渐渐在整个男生楼输出了名气,所有人都叫他“送财童子”,简称“童子”。四年大学下来,童子输掉的钞票差不多能再上一次大学,所幸童子家道殷实,当年他老爹从猫耳洞回到老家后就成了英雄,成天唱着《血染的风采》到处演讲。后来又乘改革开放的春风刮到他们那个小镇时开了家五金厂,做到今天颇有规模,养活几个“童子”之类的败家子没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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