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队,就等你了。”马星从会议室探出头,把门敞开欢迎叶城。
“我得表扬你们。”叶城一走进来一边说,“你们现在比我准时。”
会议室里的刑侦支队的队员看到叶城纷纷挺直腰板。
“马星,开始吧!”
这次是校园坠楼案的侦查分析会。
首先痕迹科技术警员汇报在现场收集的有效脚印,初步判定为两位死者,其余不完整的鞋印,显示有男性的两组,女性的三组。从烟头和头发丝提取的DNA经过比对后,属于刘萍,同时在死者李粒书本里发现的字条,和四十多位师生的笔迹对照过,笔迹也属于刘萍。
法医科无汇报,死者家属依然不同意解剖尸体,多次沟通,仍是拒绝。
接下来范铭汇报关于李斯琴和胡子豪这条线。
李斯琴被李粒和王梦霸凌多次,起初只是言语羞辱,后期发展为暴力行为,曾对李斯琴揪头发,扇耳光,最严重的一次是把一瓶辣椒水直接灌入李斯琴喉咙里,以至于惊动了学校,最后死者家属出面平息,主动去李斯琴家里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和精神补偿费,共计五万元,李斯琴身心健康深受打击,请假很长时间,案发当晚在班里上自习课,有同桌证实她未离开,排除嫌疑。
胡子豪,体育老师,因为亲眼目睹李斯琴被两名死者霸凌,身为老师主动帮助李斯琴出面教训霸凌者,在上体育课时,让二人绕着操场跑二十圈,死者提出抗议,胡子豪给二人的体育分打了零,后来死者煽动同学造谣李斯琴和胡子豪有一腿,胡子豪因此每次上体育课,便将李粒和王梦分别单独带走,依据胡子豪所言他把死者带走关在游泳馆自我反思,其他同学并不知道李粒和王梦跟着胡子豪去了哪儿,但据其他同学反应李粒和王梦对胡子豪并不反感,案发当晚,胡子豪从家里开车来到学校做的笔录,人当时不在校内。
叶城疑惑:“把她们带走,还不反感?这有点说不通。”
范铭解释:“没错,胡子豪的意思是李粒和王梦不喜欢上室外体育课,把她们带去游泳馆,反而她们更喜欢,此外也避免她们欺负李斯琴。”
叶城点了下头。
接着马星汇报刘萍这条线,刘萍家境清寒,家住刘家庄,自学校封锁后一直在家帮助家里务农,与死者只属于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但曾与死者在宿舍关灯时间上产生过矛盾,因为不想被死者举报,便任由她们自行管理休息时间,刘萍表示一直忍受死者的无理取闹和霸道蛮横,除了不按时关灯,也出现过夜不归宿的行为,学校管不了,死者还经常用金钱收买宿管阿姨。
马星说完,看了眼叶城。
叶城没有发表任何意见,马星便坐下了。
最后李谨总结汇报,据从其他同学那儿了解的情况得知李粒和王梦在班里属于骄横跋扈的那类难管学生,父母经商,孩子寄宿,所以不常管教,只管提供经济,至于各家女儿在班级对待其他同学的事,他们知之甚少,也是因为爆出了李斯琴的事,父母才稍微上了点心。
不仅如此,李粒和王梦也欺负刘萍老师,我去学校复验现场,碰到一个保卫处姓钟的老头,老头说曾在游泳馆外面修剪花草的时候见到李粒和王梦欺负刘萍老师,当时他以为自己老眼昏花,回到职工宿舍看到一身湿淋淋的刘萍,特意问了一嘴,刘萍说是学生的恶作剧。
至于辛鑫,李谨证实辛鑫与两名死者没有直接关系,辛鑫的笔录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案发时,辛鑫在给李粒写情书,他的同桌可以证实。
随后,李谨展示了案发前后三天学校监控里有效的画面,在案发前两天,刘萍出现在五层楼梯的画面,很显然她去了楼顶,五分钟之后,她又出现在画面中,但案发当天,只有李粒和王梦手拉手上楼顶的画面,没有其他人。
“我怀疑监控视频被人做了手脚,我找技术科同事进行了验证,这里曾被剪辑过。”
李谨果然谨慎又仔细,暂停在被剪辑的地方,“在死者上楼顶前十分钟,这个位置被剪掉三分钟,死者坠楼的时间是九点四十分,正好是学校打响下晚自习的铃声,在监控视频的九点四十二分五秒至四十五分八秒之间,又被剪掉三分三秒,说明凶手提前便对视频做了手脚。”
叶城站起来掐着腰问:“你们调查的这几个人中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是哪位?”
马星看了看自己的汇报资料,这一点他没有叙述,“叶队,刘萍说她当时在办公室,但没有其他老师证实,不过她提供了当时自己拍摄窗外景色的照片,我看了手机照片上有显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