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羡之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冒失,顿时显得有些不自在,急忙解释道:“我来是想问你要不要去外面逛逛,奶奶让我带你去外面转转。”
花念来到徐家还不到半个月,平时总是宅在家里不出门,不是研究养花就是研究刺绣,完全不像其他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那样热衷于外出逛街。
徐奶奶找到了他,让他闲的没事做时带花念出去培养培养感情,他应了下来。
一般来说,女孩子都比较喜欢购物和逛街,徐羡之决定让老徐带他们去南京路新开的百货大楼。
这里靠近领事馆,能撞见很多西装革履的外国人,还有很多摆着新奇物件的店铺。在这里,还可以看到无数年轻女孩兴致勃勃地逛街购物。
花念一脸兴奋地穿梭于各个店铺之间,一遇到新奇的事情,亮晶晶的大眼里满是探索欲。这里佩戴一下首饰,这里试穿一下衣服。完全忘了身后的徐羡之。
男人抄着兜悠然自得地跟在后面。他也很上道,花念刚放下的物件,他转手就让老徐买单放车里。
他的视线落在她娇小的背影上,花念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小礼帽,出发前翠英特意为她戴上的。并告诉她这种款式的帽子在沪城非常流行,尤其受到年轻女生的喜爱。
过了一会儿,他们进了一家专门卖腕表的店铺,花念原本只是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但徐羡之却被玻璃柜中的一款羊皮小腕表吸引住了。他示意店老板把它取出来。
这款女士腕表设计独特,好看又小巧,散发着一种低调精致的气息。
店主察觉到徐羡之是个有钱人,热情地向他介绍道:“先生,您真是好眼力!这块表可是我们店里的精品,整个沪城只有一只。上周刚到的,来自德国着名制表品牌朗格的女士腕表。”
徐羡之侧头看向花念,“试试看吧。”他觉得她戴上去一定很好看。
那老板也是个人精,看着他们这打扮猜测可能是新婚夫妻,连忙招呼伙计上茶,然后满脸笑容地看着花念,“夫人,您试戴一下吧。”
店主戴上手套,拿起手表轻轻地给她戴上。米白色的表带上还刺着桂花印记,与花念的气质相得益彰。
“真是好表配美女啊!”店主忍不住夸了一下。徐羡之听到这句话,嘴唇微微地扬起。见着花念对这块腕表似乎很喜欢,便掏出银元买了下来。
他们刚刚离开店铺不久,杨明珠带着陈沫沫走了进来。
“老板,快把那块羊皮表给我包起来,这次我带够钱了。”
上个星期,她们在这里逛街的时候,杨明珠一眼就相中了那块羊皮腕表,当时她没有带够足够的银元,尽管向老板表明了自己是市长的女儿,老板仍然坚持让她带够钱再来。
这个星期好不容易能说服她爸,给钱买这块腕表。没想到今天到店里却听到这样的消息。
店老板说什么?她来晚了?这块手表前脚刚被一对新婚夫妻买走?这该死的中年男人居然还敢怪罪她不早点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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