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点,再吵!再吵我就阉了你们。”一个穿着红袍的小丫头,奶声奶气的说道。
“哎!堂姐实在太难缠了。”公孙菀拍着不大胸脯,心里想到。
离家出走?哼,才不是呢!
这叫体验生活!
而且,她已经很长时间没这么干了。
三个月?两个月?心里默默计算。
好吧!这完全不打紧。
在天武城,谁不认识她是公孙家的大小姐。
走在街边小巷,都能出现认识她的人,任谁都恭敬三分。
一件有趣的事情都没有!
堂姐的那么多书籍小说,难道都是骗人的?
公孙菀有些不甘心。
说好的隐居世间的大高手呢。说好的纵横无敌的扫地僧呢。说好的惊天动地的奇遇呢。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这一切应该都可以归咎于城市的问题。
所以一到凌武城,她就离家出走,啊不!是体验生活。
果然一下子,就遇到了新鲜的事情。
转身回头,公孙菀一脸兴奋。
在凌武城,第一天就遇到了打劫的。
哈哈!这一定是传说中的恶霸。
她公孙菀要教训他们,塑造自己的威名。
她要仗剑天涯。
她要匡扶正义。
她要诛妖魔。
她要斩神鬼。
她要成为人尽皆知,成为顶天立地的女侠。
而这一切,都将要,从今天开始。
红袍女孩拎着一把古剑,一副凛然模样,心里美美的想着。
不过仗剑天涯好像挺贵的,出门没几天竟然钱都花光了。
这群人虽然不是我的对手,但是竟然想打劫我。
哼!
“打劫!把钱交出来。”
抢劫劫匪?似乎没什么不对的样子。
……
目视过去,约莫十来个人,神情不一的,站在院子里。
院子一个角落,两个声音窃窃私语。
“包兄啊,好像今天撞到铁杆上了,竟然是公孙家的小姐。”
“滚,我才是无妄之灾。一个小丫头,怀揣重宝,眼红就眼红,为什么要带上我。”
“都知道包兄学识丰富,请你来是想看看是哪家的小姐,东西烫不烫手,能不能收。谁知道一来,就有二愣子买卖不成,竟然动手直接抢。”
|“三百白银买一个三枚铜板的糖葫芦,一千白银的买一个价值五银的纸人,价值千金的幻尘果换一把二十银的小花伞。将蕴神果当成大白菜来吃。凌武城可没有这么气派的小丫头,特别是最后的先天宝器。”
“那可是先天宝器!放眼凌武城都没有几件。换成包兄你,难道就不会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