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渊一看这态度变化,就知道这个老婆婆开始打算盘了,但这正和他意,于是直截了当的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其实我们家的蔬菜卖的也是挺贵的,你这菌菇包不能就这么换走10斤,不如这样吧,我用种子换,每种3颗,给五种,换15个菌菇包。”
老婆婆瞳孔一缩,这年轻人可真敢狮子大开口,虽然她也有要种子的意思,但不过15颗不太确定的种子,就想换走那么多的菌菇包,也不怕撑死!
冷笑一声,他正准备开口砍价,就听到秦渊继续说道:“婆婆啊,你想想别人卖的什么菜,我们又是什么菜,大家都是种地的,甚至有些人还是经年的老农,但种出来的就是没我们家的好,这肯定是有原因的,这大环境的因素都是一样的,那变数就只能是这个种子了,您觉得我说的对不对?所以这么个换法可以说是很值得了,毕竟蔬菜种子才称得上是真正的源源不断呢!”
婆婆沉默了许久,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是挺有道理的,只不过他们自己需要赌一赌这种子的真实性,狠了狠心,婆婆还是同意了,但依旧讨价还价道:“可以是可以,但你们要再给十斤蔬菜当添头,而且不能全是红薯叶。”
十斤而已,秦渊爽快地答应了,表示明天十二点他们在广场卖菜,他们到时候过来取就行,会给她们七提前留好的,至于种子和菌包,也是那时候一起交易。
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后,秦渊就拉着宋元离开了摊子,“去别的地方继续逛吧,没想到这集市还真有好东西,真是卧虎藏龙啊~”
“别太小看别人了,从刚才那菌菇包就可以看出,别人家应该是以前就养蘑菇的,所以现在依旧可以靠这个发家致富。”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张望着两边的摊位,这里真是卖什么的都有,小孩玩具、文具用品,电子产品,碟片,衣服,鞋子等等,琳琅满目的商品,购物狂看到都会大呼过瘾,但现在的人都还挺务实的,除了和食物有关的东西,其他的物件都只是看看,很少会出手购买。
直到这一条街都走完了,他们也就看到一个摊子在卖菜,而且大部分还都是红薯嫩叶,分量也不多,可一出摊,分分钟就被抢购一空,速度快到让人瞠目结舌。
这时,宋元发现小广场对面的那条街,又有一个被很多人围着的摊位,宋元现在完全摸清楚了,人多的摊位就代表着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有好东西!于是赶紧拉着秦渊过去凑热闹。
两人来到外围,还没开始往前挤,就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叫卖声,“卖肉了啊,新鲜的狗肉,今天刚杀的,热乎着呢,35元一斤,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哟!”
宋元听到后整个人一僵。
第34章集市下
其实国内一些地方,甚至精确都某些人,一直都有吃狗肉的习惯,即使狗狗多次被称作是人类的朋友,但依旧无法阻止屠杀的发生。
宋元以前看过一则报道,爱狗人士去狗肉馆大闹,不允许店家杀害和买卖狗肉,事情越闹越凶,最后警察都来了,抓走了爱狗人士。
后来报道称,国内并没有不允许吃狗肉的法律,所以狗肉店店家没有错,反而是那些爱狗人士所做的事,是一种打着爱的名义的犯法行为。
当时的宋元看到后并没有什么反应,毕竟事不关己,自己又没有养狗,也不吃狗肉,这种抗议的行为和激烈的情绪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们家里有了新的成员,虽然才相处短短的一个多月,但他已经渐渐习惯了隔两天就去给他们取新鲜的羊奶,不忙的时候也会陪他们玩耍。帽子和围巾真的很聪明,也很贴心,在大家都很忙碌的时候,就乖巧的待在一边,不吵不闹,就像就像真的如秦渊所说的那样,他们养了个狗儿子
宋元现在很矛盾,他的理智在告诫自己要忍耐,他不应该插手别人的事,吃不吃狗肉是个人的选择,更何况现在大家都很缺肉,这宗狗肉买卖他阻止不了。
就算是这样想着,但听着耳边那兴奋地嘶吼,还是会浑身发冷。
“老板给我来5斤,要腿上的那块!”
“给我来个一斤试试味道,还没吃过狗肉呢,也不知道吃不吃得惯。”
“兄弟,那你可太娇贵了,现在有肉吃就不错,还嫌啥?”
“肚子上的给我来个两斤,送两根骨头呗,又没肉,回去熬汤正好。”
秦渊漠然的看着眼前这一幕,拉着宋元离开这个摊子,他虽然并没什么太大的情绪起伏,但宋元的表情很难看,明显受不了这个,那还是趁早离开得好。
这时,宋元突然捂着嘴干呕起来,秦渊脸色一变,赶忙帮他顺气,然后慌手慌脚的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怎么了?是被那味道恶心到了吗?要不要喝点水压一压?或者漱漱口?”
宋元接过水,灌了好几口后,才勉强压下那股反胃感,勉强对秦渊笑了笑,“我没事,只是看着不太舒服,我们走吧,眼不见心为净。”
秦渊眯了眯眼,扶住自家的元宝,轻声在他耳边说,“看不惯就别忍了,市场上的狗肉都是未经检疫的,来路大都很有问题,看他那个摊子的大小,不像是专门养殖的,所以有很大几率是偷狗,再杀了来卖。如果真的是偷的别人家的狗,那就是破坏他人财产,可以直接报警的。”
宋元楞了一下,有点心动,迟疑的问道:“那有证据能证明这个狗是被偷的吗?”
秦渊看宋元脸色变好了点,笑着说道:“也不一定非要有证据的。”
宋元就见秦渊掏出手机,然后进入国家app,找到一个帖子后,发了些什么,前后不过两三分钟,就收起了手机,“要在这里等结果吗?可能不会那么快。”
宋元摇了摇头,拉着人就走,“没必要,就算这人因为偷狗而被抓,但也改变不了什么,这肉还是会被人吃掉,只是从买卖变成了别的,我们还是去别的街道继续逛吧。”
秦渊没有意见,表示都听他的,两人离开后的不久,就有一伙人杀到卖狗肉的摊子前,是一群17、8岁的年轻小伙子。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家属院出来的,这次沿海省份搬迁,他们几家一直一路同行,最后一起在这个泰勒镇定居。
他们的家境都不错,一到镇上,就下了血本买好了房子或者地皮,有了安身之处。少年人不知人间疾苦,依旧过着不愁吃喝的日子,但烦恼却依旧存在,其中一人从小养到大的金毛不见了!
这个点本来应该是上网课的时间,但有人回复了他们寻狗的帖子,说知道强子那昨天才丢的狗在哪,强子兴冲冲的点开回复,上面竟然说他的毛毛被人杀了卖肉!还附上了摊子的地址!
强子被怒气冲昏了头脑,叫了几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一起翘课杀了过来,7、8个壮小伙,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掀了肉贩子的桌子,有机灵的还先下手抢到桌上的菜刀,以免对方伤人。
“卧槽!你们谁啊!赶来爷爷这里闹事,活得不耐烦?!警察呢?!抓人啊!这里有人闹事!”
站在最前面的强子冷笑一声,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抢过伙伴手上的菜刀,指着那个肉贩子狠声道:“警察来了最好,看他抓谁,你这个偷狗的贼!现在管得这么严你都敢下手,活腻歪的是吧?老子的狗你都敢偷,这警察局你非进去不可了!”
那肉贩子被说的脸色一变,这狗确实是他偷的,但这却不是他偷的第一条狗了,家里肉太多,吃不完才拿出来一部分摆摊卖。今天怎么这么点背!还碰上失主了?不管是真是假,他心里慌得不行,因为这肉的来源是经不起调查的,但他依旧虚张声势的狡辩道:“你胡说什么?!这是我自己养的狗,而且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是你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