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自己一个人乱走。宫里我知道你进去过很多回。但是,不要说你,就是我,都有可能走错路,遇到不该遇到的人。”他细声地交代她。
李敏莞尔:“王爷这岂不是在说自己以前在宫里迷过路?”
朱隶抬眼,眸子在她盈盈的眉目上一眯,说:“那都是许久之前的事了。那时候,年纪小,淘气,不知天高地厚。”
“王爷见过大皇子吗?”李敏问正经的,知道以小叔的年纪,没有亲眼见过朱汶长什么样子。
“见是见过。”朱隶说,“但是,那时候年纪太小了,只记得,大皇子比起现今的太子,小小年纪戴着太子龙冠,眉清目秀,丰神俊朗,犹如在雪峰上的金光。”
当时,宫里大皇子年纪最大,八爷朱济刚满几岁来着,还在其他长兄屁股后面屁颠屁颠跑着。这是胡话。原因很简单。那个时候,常嫔出身太低,被人看不起,八爷一样是被其他人看不起,只好躲在常嫔宫里,谁都不见。八爷的性情是什么时候变的,大伙儿都记不清楚了。只是好像男孩子年纪大了,自然不用那么害羞了。
所以,那会儿,在皇宫里,有三珠并立,天下皆黯然失色之说。
哪三珠,一即当时还是太子的大皇子,大皇子外貌俊秀,美若神仙,犹如仙湖畔上那颗清晨的露珠,白色的仙气袅袅婷婷。二即护国公府大少爷,朱隶,英姿飒爽,俊朗丰神,手执弓箭,是传说中里的二郎神,乃夜里那颗最明亮的北斗星,焕发神秘光芒的黑珠。
第三,不是现今的太子二皇子朱铭,而是,三皇子朱璃。朱璃眼睛当时虽然不好,可一双清澈见底犹如白玉的清眸,以被誉为天下最美的一双眸子。像是明镜,像是湖水,万种风情堆砌于这一双美丽的眼睛。
这样的话,放到现在,和朱璃身上冠名的一毛不拔铁公鸡相比,好像完全挂不上等号。
朱璃是第三颗明珠,被誉为世上最美的玉珠,从此君子如玉的美称不胫而走。
可以说,倘若不是出现意外,大皇子朱汶,没有皇帝觉得哪儿特别不满意的地方。反而是现在的太子,二皇子朱铭,要说外貌,不是众皇子中最出众的,比不过大皇子,比不过三爷,到后来,连八爷十一爷都比不上。要说才干,平庸至极,小时候倒背如流第一名,从来是二皇子朱铭。导致,给人家的印象里,二皇子除了会背书,其它都一塌糊涂。
这样的二皇子,只因为大皇子被废,排行老二顶替老一这样的规矩,被立为太子。要不是长幼有序这样的古训从古到今都是如此,二皇子被立为太子一事,其实难以服众。
皇帝不是不知道这点的,否则怎么对太子总有股恨铁不成钢的情绪。
眼见妻子走了,朱隶负着手,看着人走远之后,才对跪在自己面前的兰燕说:“去到那儿,记住,王妃想做什么都可以,但是,王妃的安全第一。有什么事,传个话回王府,该把王妃带回来时就带回来。”
“奴婢都知道了,王爷。”兰燕应完,飞身出了窗户,直接越过后墙,去追李敏和朱理的马车。
屋檐下,在兰燕走了以后,轻轻飘飘落下一抹清秀竹布白袍。
手指间把着玉箫的许飞云,若无其事地走进朱隶的书房。
朱隶深晦的眸子看着他:“怎么样?”
“无刀之王死了以后,肯定有人觉得缺人的,所以,逍遥帮的五只老头子进了京师准备顶替空位。”许飞云慢悠悠地挨着屋里一张椅子坐下来,两只妖魅的眸子射到公孙良生那张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脸。
一丝鄙夷之气。
公孙良生倒不知道自己何时得罪了许大侠,正有些诧异。
朱隶拳头捂着嘴角,咳嗽两声,让公孙良生先退一步,道:“缺人所以补人,合情合理。”
“只恐怕进京的不止那五个。”许飞云妖魅的瞳子里转了抹利光,望向朱隶,“王爷,是不是京师里要有大事了?”
“大皇子不是回来了吗?”
对于公孙良生这句好像有意打岔的话,许飞云露出抹不悦:“不是。你们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面对公孙良生那里传过来的几分谨慎的眼神,朱隶只是稍微迟疑,对许飞云说:“你说的没错。是要有大事了。所以,才把你留在了这里。”
“倘若如此——”许飞云因他此言眉头微皱,倒也爽快,道,“我想借王爷的离魂刀。”
“借本王的刀?”
“是,我要找老手铁匠,修理我那把夺喉剑,顺带,帮王爷修理下离魂刀,如何?”
公孙良生看了看他们两人,自己对于兵器肯定是插不上嘴的。
看着朱隶点头,许飞云嘴角翘翘,回头望到公孙良生脸上:“公孙先生骑马不行,但是要是连保命的一把匕首都没有,到时候怎么在王爷身边做事?”
公孙良生像是没有听明白他这句有意嘲讽的话,却是想起了一件事儿,进言:“王爷,是不是该问问王妃喜欢什么样的短刀?”
朱隶点头:“回头我问问她。麻烦许大侠,帮本王准备几把适合女子使用的短刀。”
许飞云爽快地答应好,走出门时,才记起被书生的声东击西糊弄了,回头一记狠光瞪到公孙脑袋上:等着!
公孙良生记着他这抹眼神,是有些额头冒虚汗了,都听说北峰老怪脾气古怪,最令人恐惧的地方在于记仇。
“王爷,草民得罪许大侠了吗?”等人走了,公孙悄声问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