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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一首诗把事儿闹大(第1页)

,下了楼,罗彦感觉刚才戏弄王远还不解气,回头看到酒楼正好有一堵墙上还有空白,直接就找掌柜的要砚台磨墨。[掌柜的见罗彦要题字,自然是高兴都来不及呢。拿着自家柜台上研好墨的砚台就随着罗彦走到那堵墙边上。

掏出自己那根秃笔,罗彦蘸饱了墨水,也不见舔一下笔尖,就在墙上一顿龙飞凤舞。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这诗的最后两句,原意是说如果能抵制外来侵略的话,那么只要擒拿魁就好了,又哪能多杀人呢。

但是,在罗彦的理解看来,杀伤作为一种战争的手段,如果为了能够取胜,最大限度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那么也并非不可。

或许乎有人说罗彦这样的理解与原意是背道而驰,但是,杜甫写这诗表达了他的政治观点。现在罗彦被罗彦抄袭到手,这意思还不是罗彦说了算。

破天荒的,罗彦为自己写的诗作了序。“仁义者,兵之道也。征伐者,仁义之术尔。道施而无用,则施之以术。术施而取之,则改之以道。可笑今人奉道而废术,岂不闻好战必亡忘战必危乎。”

除了破例写了序,罗彦也第一次用到草书来写这样一诗。

罗彦自己的心情很是激动,因为满口仁义而忽略了军事力量的展,其实真的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宋朝。很多学者认为宋朝经济达应该是真正的历史上最强的朝代,而不是汉唐。但是这些人往往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国人的幸福感和荣誉感。

同样的皇帝被俘虏,宋代和明代就是截然两样的评价。

罗彦一直记得评价明朝的那么一句话:“不和亲不納恭,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在这种时候,罗彦不想有太多的理智,他只想做一个愤青。

所以草书就成了他泄这种情绪的一种方式。各类书体之中,草书算是最能表达一个人狂放不羁的了。

当然,罗彦写的也不是那种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乱草,而是时下非常流行的今草。相比章草,今草更加狂放,但是今草也有约定俗称的书法规则,因此,也不用担心写出来之后别人不认识。

写完之后,罗彦也不多说话,径直洗了自己的秃笔,往袖中一塞,就带着莺儿走了。

醉仙楼里,已经有一些人凑到墙前围观罗彦的大作。毕竟今草也不是谁都会的,因此好些人围上来其实就是图热闹。只听得这些人叫喊着,在人群里寻找有认识草书的人。

有好事而且正好认识字的,也不愿放过这样显示高人一等的机会,于是乎照着墙上的话大声念出来。

声音正好传到下楼的崔颍几人的耳中。

卢凌笑道:“你说这罗彦,还真是个性子烈的。早些时候我看他那册《权书》,我还以为是个上了年纪的前辈。后来听说他只有十几岁,我是真不信。今天听了他这诗,我是信了。这风格是一如既往啊。”

因为这会儿王远因为遭受了罗彦的戏弄而早早离去,崔颍也不用照顾他的感受:“比起这罗彦来,王兄就要差的远了。看来我等以后可以试着与他结交一番。”

作为崔颍的堂弟,崔政也笑着说:“像王远这等人,自小就被关在家里苦读,这世间疾苦一点也未曾见过,自然是读书读傻了。反倒是这罗彦,我看他颇有豪侠气息,以后怕是能建一番功业。”

其他两人深以为是。

走在大街上的莺儿此时正欢呼雀跃。不过,并不是因为他们正在往东市走。而是她亲眼看着罗彦戏弄王远,感觉好玩。好玩,而且貌似罗彦还赢了,所以莺儿就更加开心了。

“喂,罗彦,你刚才写的那是什么?”莺儿虽然也被6夫子教导着读书,但是草书毕竟没有学过,因此罗彦写在墙上的东西她是一个也没有认出来。这会儿自然是化身为好奇宝宝,想听罗彦亲自给他讲一遍。

罗彦就给他背了一遍自己“写”的诗和序。

不过,罗彦不开心的是“喂,罗彦,你再说一遍,我刚才没记住。”没办法,继续念一遍。走了一段路,刚刚还在说东市小吃的莺儿又问:“喂,罗彦,你那诗是什么意思,我不懂,你跟我说说。”

无厘头的转折让罗彦刚谈到吃而涌上来的嘴馋瞬间消失。

只好再好好讲一遍。恩,为了保证呆会不问,罗彦准备好好讲两遍。

长安城在白天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东市和西市。

时值四月底,各地的水域都比较通畅,从南方运过来的茶叶、陶瓷、丝绸,从波斯运过来的香料、宝石,从突厥运过来的宝马、皮货,这些在东市都有专门的地方进行交易。还有诸如笔行、酒肆、肉行等等。

至于街上的人,,形形色色也各有特点。有直接坐在地上弹琵琶的、有摆个桌子卖字的、有算命的,也有从波斯等地来的胡人小心翼翼走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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