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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巴特那(第1页)

巴特那,这个地方位于比哈尔邦东部恒河南岸,是比哈尔邦的首府,拥有2500多年的历史,曾经在公元前3世纪作为孔雀王朝阿育王的首府使用,是个经济和宗教在以前都很繁荣的城市,被称为圣人之邦。说起比哈尔这个地方,人口超过9000万,有着印度最肥沃的土地,雨量充沛,气候宜人,是非常适合人居住的地区。但据洛旭事先了解,这地方别看环境优美,其实当地的人民生活非常贫穷,2007年的印度财政报告指出,比哈尔邦gdp为236亿美圆,当地人均收入才不过148美圆,可见当地人的贫困程度。政斧[***],医疗设施稀少,贫民众多,这就是比哈尔邦的状况。

三人走出巴特那的机场,面色都不好看,特别是沈凌伟,一脸便秘的表情几乎没吐出来。刚才飞机抵达机场跑道的时候,飞机忽然急坠,差点没把机上的乘客吓死,坑坑歪歪好不容易停下来之后,机上乘客除了印度人以外,个个冷汗都流了出来。

“没事,老板,印度国内的航空就是这样。”

张程初整理了一下领带,强自笑道:“特别是airindia这家公司,机型比较陈旧,下次还是不要坐这家公司的航班了。”

“哎,算了,这里的酒店订好了吗?”

“已经订好了,老板,需要先去公司看看吗?”张程初问道。

“也好,先去公司看看吧。”

三人边说边走,机场外面有很多机动嘟嘟车,张程初上前与一个印度人谈了一会儿,敲定了价钱之后三人上了车。巴特那这座城市很像国内西部的县城,多以两三楼的房子为主,大街上人流如潮,摩托车、自行车、嘟嘟车、人力三轮车,全部挤成一团,似乎就没有一个叫做交通规则的东西,司机们比的就是谁在前面。洛旭一路看来,就至少看见四五辆车子一点也不顾及后面的车辆,想变道就变道,想转弯就转弯,让洛旭为其都捏了一把冷汗。神奇的是,就算如此,也没有发生车祸,不得不说别人敢这么干还真是有一套。

嘟嘟车东转西转,终于驶入了另一个市区,环境一下子变好了不少,犹如国内七十年代的房子一下子进化到了两千年初的状况,至少洛旭能够看见几栋干净新建的楼房了。最后车子在一栋五层楼位置停下来,洛旭松了口气,坐在印度人开的车子上面,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为自己的姓命而感到担忧,现在脚踏实地的感觉果然不错。

“老板,公司在二楼。”张程初带路道。

洛旭点点头,这栋楼的第一层是一家小型便利店,大群印度人进进出出,还有些闲得无聊蹲在地上,好奇地看着他们窃窃私语。三人也不理会这些印度无业人士,顺着楼道走上去,来到了第二层。

好吧,洛旭承认,印象中那样整齐而又充满现代感的办公室在这里是不会存在的,二层楼乱成一团,到处是杂物与垃圾,甚至都不知道让洛旭怎么下脚。里面还有几个正在忙活的人,估计就是洛旭在网上招聘的人员了。

洛旭斜眼看了下沈凌伟,“这就是你找的地方?”

“啊,老板,这地方已经算是不错了,其余的地方环境不仅差,而且租金很高啊。”沈凌伟连忙解释,他也是吃苦在心头啊,想想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忽然来到印度这么一个遥远偏僻的地方,没有菊花不保就算很能干了,还想怎么样?要知道开始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别人说话都听不懂,幸好后来机灵的请了一个当地翻译,不然还不知道自己被这群阿三给坑了不少。

洛旭叹气地拍了拍沈凌伟的肩膀,也不能对这家伙要求太高,这家伙在社会上混久了是个人精,但毕竟学历不高,来到陌生的地方没有被“那个”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要知足,要慢慢来。

里面正忙着清洁的几个人也看见站在外面的三人了,洛旭他们不认识,但沈凌伟以及张程初他们可认识,立即猜出两人中间的洛旭就是他们的老板。当即赶紧放下扫帚拖把,走到洛旭面前打个招呼。

“你是刘耳先生吧,听说你在印度已经生活十年了,以后公司的事还需要你多指导指导。”

洛旭口中的刘耳年纪已经34岁了,毕业于德里大学金融管理系,是个面容很和善的中年人。站在他身边的,则是一个年纪30多岁的眼镜男,一脸淡然的表情似乎对任何事物都不加在意,但这个不起眼的眼镜男,却曾经在多家印度医药研究中心任职,是个很难得的生物制药人才。

最后两个人,一个名叫王维如,年纪28岁,毕业于尼赫鲁大学,曾在laborate公司任职,对于fda的审查流程很熟悉,是制药公司不可或缺的人才精英。另一个年轻人唐小强,27岁,在班加罗尔工作了几年,是个计算机方面的人才。

四个招募的人才都是在印度工作了两年以上,深知外国工作的不容易,没有那么多高级精英的矫情,亲自拿起扫把打扫也不觉得难堪,倒是让洛旭点了点头。既然见过面了,洛旭干脆带着众人一起去吃晚餐,这座古老偏僻的城市显然不会有中餐馆这样的东西,众人找了许久,才找到一家卫生状况看起来不错的餐馆,是一个英国人开的西餐馆。远在他乡有的吃就不错了,没人挑剔,各自点上餐点大吃一顿。

吃了一会儿,洛旭就把之前与张程初说的事情给公开了,众人顿时吃了一惊。刘耳犹豫了下,还是沉稳道:“洛先生,冒昧一句,不知道您之前在美国是做哪一行的?”

这问题一出,众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说来众人对洛旭这个年轻的老板都很好奇,美国的状况他们也略知一二,想不通洛旭年纪轻轻如此有钱却寂静无名。要知道收购一家制药厂与实验室,怎么也要花费上亿美圆,这么大笔钱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一辈子也赚不到,更莫论洛旭如此年轻。所以在场的几人内心都有不同的猜测,有猜是富二代的,有猜是代表某个公司的,连继承遗产这个念头都浮现了出来,当然,也少不了是不是空壳公司的猜测。

沈凌伟坐在一边看着众人的表情,冷笑了几下,这些无知的人,又怎么知道老板的恐怖之处,如果以为老板年轻好欺负的话,那么这人怎么死都不知道。

“我嘛,以前在美国从事一些精密电子方面的行业,后来赚了一点钱,看到制药业赚钱如此暴利,便来到这里试试。”洛旭喝了一口热水,脸色平静道。

众人互相观望了一眼,对洛旭这话不敢苟同,总觉得古怪非常,不可相信,这行业跨展的也太大了吧?从电子行业到生物制药行业,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只怕都不会这么选择,轻易涉足一个陌生的行业,最大可能就是血本无亏。

“我知道,大家可能对公司有一些疑惑,我在之前也与程初谈过了,你们不用担心公司的资金问题,我会向大家提供这方面的资金信息,保证绝无任何问题,大家请放心!”

洛旭郑重道:“公司草创,面临许多困难,特别是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更要依仗各位的支持,我一直认为,一个人的事业是发展不了的,唯有把它当成所有人的事业,才能更好的发展,所以,希望大家能够把这番事业当成是自己的事业,一起努力,一起拼搏!”

中国人自有中国人自己的吃法,也不管这里是西餐厅,拿起红酒杯子众人干杯,气氛比起刚才要好多了。

“对于vivek公司的商谈,我希望可以尽快谈拢下来,价钱方面好商量,但时间一定要抓紧。另外,刘先生,在制药厂相关的政斧文件方面,也劳你多烦心了。”

遇到洛旭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老板,众人虽然觉得心里古怪,但谁叫别人是老板他们是下属呢,什么叫做老板,那就是只负责指出方向安排事情的那叫老板,下属只需听从老板吩咐就行了,真把老板说的客气话当真那你就是傻子。

吃完饭,该去公司的继续去公司,沈凌伟带着洛旭来到了在当地租的酒店客房。这里的酒店可比不上新德里,说是三星级酒店,但洛旭怎么看都觉得连国内的二星级酒店都不如的样子?走进客房,一张床还算是收拾的整洁,只是电视明显已经损坏了,而洗手间的水龙头喷出来的水,一股怪味萦绕不散,洛旭猜测,水管里面的水不会是酒店直接从河里抽过来的吧?这个可能姓很大,导致洛旭也不敢直接用水龙头里面喷出来的清水洗脸了。中国人号称“百毒不侵”,与印度人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当地人敢在垃圾、污水、排泄物充满的河水里洗澡,中国人敢这么做吗?

关上房门,用仪器检测了一下房间的环境,发现没有监视设备之后,洛旭打开了光膜,返回基地睡觉去,他可不想在这种环境下入睡,鬼知道这里的床单多久没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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