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骑着电动车的时候,任凭晚风拂过,嘴里哼着自己最喜欢的歌,车后面坐的是自己最喜欢的人。
这生活,实在是太完美了。
这样的生活,也一直是秦越最向往的。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迈出车站的前一刻,竟有些犹豫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依旧那么暖
风吹起了从前,从前初识这世间”
秦越的歌声在叶安然耳边拂过。
虽然他唱歌的声音被空气分散了许多,但是叶安然仍然听的很清晰。
半晌,这一首《起风了》秦越算是唱完了。
这是他之前最喜欢的一首歌。
歌词里满满的都是青春。
叶安然靠着秦越的背,柔声道:
“秦越,你唱的这是什么歌啊,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这首《起风了》是秦越前世一首比较火的歌。
当时一出来的时候,瞬间席卷了整个华夏。
后来又有无数翻唱的版本,也都十分惊艳。
秦越笑着道:
“这首歌叫《起风了》,算是。。。我自己写的吧。”
毕竟秦越总不能说这首歌是他前世听过的。
听到秦越的话,叶安然顿时惊讶了。
虽然之前艺术节晚会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秦越的艺术天赋高的吓人。
但是这首歌实在是太好听了,没想到又是秦越自己写的。
实在是太棒了!
叶安然笑着道:
“臭秦越,你这么有才华,长的emmm,勉勉强强还可以,可以考虑考虑出道当明星啊?”
哟呵!
这叫勉勉强强还可以?
这小妮子,还真是挺会打击人。
不过,还好叶安然还不算过于违背自己的内心,说出那句:普通且自信!
要是秦越这样的人都普通,那么整个世界恐怕就没几个不普通的人了!
他笑呵呵的说道:
“出道?算了吧,那样的生活我不喜欢。”
叶安然乖巧的说道: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生活?”
秦越思索了片刻,然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