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情奴的话,白小刀放眼望去,果然看到金锣的气势变得虚弱了下来。
面对金战悍不畏死的进攻,他已经有些应付不瑕。
白小刀也跟着痛打落水狗,用火力束和灵犀一指进行远程攻击。
在二人的夹击下,金锣毫无还手之力,转身欲要逃走。
金战却扑过去,把他按倒在地,好像泼妇打架般,在地上扭作了一团。
金锣急于逃走,打破了儿子的鼻子,锤断了儿子的肩胛骨。可金战却好像不知疼痛,拳拳到肉,招招暴击,拼了命的输出战力。
再加上白小刀的偷袭,金锣满身血洞,内脏碎裂,好像一条死狗,软绵绵地躺在那里,再也爬不起来。
他看着儿子的霸道拳头不断落在自己身上,脸上充满了不甘之色。
在金锣的心目中,儿子金战就是他此生最大的骄傲。
他努力栽培他,目的就是想让他接任自己的家主之位,让他带领金家继续发扬光大,争取更大的荣耀。
可惜,他想看到的场面并没有看到,而自己却死在了儿子的手里。
他眼中的生机在一点点流逝,可脸上却泛起一丝解脱。
堂堂长风市的地下王者,叱咤风云,独霸长风,原本还有更加远大的理想,结果却被自己最器重的儿子给生生捶死了,想想还真是可悲又可怜。
而金战,却毫无意识,还在一拳接一拳地往金锣身上砸着。
鲜血溅到他的身上,脸上,令他看起来面目狰狞。
看到计划终于成功,白小刀无力地瘫倒在地上,大口地喘息着。
今天晚上这一战十分凶险,虽然白小刀动用心理战,把金家父子骗到黑风谷,获得了地利,还以傀儡术控制金战,变相的获得了人和。
可金锣只要愿意,依然可以随时逃离这里,避过今晚的劫难。
可惜他不愿意放弃自己最得意的儿子,结果却给自己引来了杀身之祸。
人到中年,爱惜子嗣,从年龄方面讲,或许算是贡献了天时。
在天时地利人和之下,白小刀成功击杀长风市的地下王者金锣,颠覆这稳固了十多年的地下格局,开创出了一个崭新的局面,着实令人瞩目。
刚才在战斗中,他超负荷输出,灵力全部用完,几近于灯枯油尽,这令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在情奴的指挥下,金战扛着自己的父亲,把他埋在了黑风谷之中。
完事之后,他又回到白小刀的身边,静静地站着,一言不发。
“喂,情奴,他怎么办?”白小刀看着金战,诧异地问道。
“怒气烧毁了他的所有记忆,此时的他,就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傀儡。在他残余的生命里,只会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战斗。”情奴淡淡地说道。
“这么说,我可以把他留下当保镖咯?”白小刀挑了挑眉头叫道。
“我原本就是这个设计,怒气诀和傀儡术可以通过怒气的蔓延,消除一个人的记忆和意识,让他变成一具只知战斗的傀儡。”情奴笑眯眯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