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狂舞。
十根手指头在键盘上的影子,快得完全看不清楚。
这……这个速度太惊人了吧。
她已经是非常非常专业的打字员了,一分钟能够有200个字。
但王欢速度还有超过。
她计算了一下,王欢一分钟竟然有将近三百个字。
这……这太疯狂了。
这压根就不是写书吧,你是用脸滚键盘的吧?
然后,她凑上前一看。
靠!
还真是在写书,虽然暂时,她看不出好坏。
这是王欢小说的开始内容。
这个打字员虽然看不出好坏,但这绝对是正常的小说段落。
绝对不是用脸滚键盘出来的。
这太牛逼了吧,她见过写书快的,但也没有见过这么快的啊。
或许,这段内容已经在脑子里面很久了吧。
所以王欢才能写得这么快,接下来应该会越来越慢吧。
但是……
接下来的一幕,让这个打字员,还有兰登书屋来这里的团队完全惊呆了。
王欢这种疯狂的速度,整整持续了三个小时。
真是暴风骤雨一般的写作速度。
三个小时。
写了五万字。
不仅仅打字员惊呆了。
几个编辑也完全惊呆了。
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快的写作速度吗?
三个小时,写了五万字。
每分钟300字左右,中途没有任何停歇。
这……这该写得多么烂啊?
专业的打字员,三个小时也打不出五万字啊。
这还是人类吗?
“王欢先生,请您把稿子给我们,我们立刻进行翻译。”一个编辑道。
王欢道:“不用了,我可以直接翻译,我能自己写出英文版。”
两个编辑再一次惊呆了。
一直以来,王欢在美国说的都是中文,好像完全听不懂英文的啊。
“您不是不懂英文吗?”编辑道:“您来美国的这段时间,没有说过一句英文,从头到尾都需要翻译。”
王欢道:“我不说,不代表我不懂。”
编辑道:“就算您懂英文,那也不行。翻译是一种非常非常专业的工作,需要惊人的词汇量,还需要文学敏锐感。不要说是您了,就算是从事了十几年英语教育的人,也无法最好地翻译出一本书籍。”
王欢道:“这是我的书籍,所以一切我说了算,我要工作了,希望你们不要打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