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事?”方小姐瞪大眼睛。
她爹一直就很喜欢汪家,说汪家是府城里唯一能比得上他们的人家。
现在的知府是汪家的亲戚不说,汪家的长子也是个当官的,日后绝对是大有前途。
汪老爷自己也知道这件事。
他觉得方家有贵人在宫里,以后对自己长子的前途绝对是有帮助的。
因此他也默许了这件事,也在撮合汪远峰和方雅云两人。
先前方小姐对这事并没什么想法,想着汪家门第不低,所以并不抵触。
但上次那汪远峰实在太过分了!
方小姐现在想起汪远峰就气得牙痒痒。
“爹,我不嫁!
”
“那汪家外面人都说他们是簪樱之家,可这汪远峰至今还是个童生郎,而且是出了名的纨绔。
”
“这样的人,配不上我!
”
方老爷有些无语:“汪家的二公子都配不上你,别说这府城,你就是放眼周边几个府城,都没多少人能配得上你了。
”
方小姐有些急,“总之我不喜欢汪远峰!
”
“要嫁。。。。。。”
她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身影。
与其嫁给汪远峰这个纨绔,还不如嫁给那个人!
“爹,你也说汪家那样的人家门第不低,我们方府在他们跟前都要低一头。
”
“不如咱们也学其他人家,从那些读书人里面找一个有前途的。
”
“这样的人日后中了举,以后都得依附着我们方家,岂不是更好?”
不少有钱人家,都喜欢挑那种有潜力但是家境不怎么好的读书人,提前投资。
这样等人中了举以后做了官,就会一直念着娘家的好。
这样的人确实是比那种门第高的人家更好。
可问题就是,这有潜力的读书人,是这么好找的?
万一嫁了过去,结果那人死活都考不上,那不是白费了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