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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日本绫濑水泥杀人案1(第1页)

1988年11月到次年1月。

在日本东京都足立区绫濑发生了绑票、禁锢、强奸、性虐待、重伤害、谋杀和尸体遗弃的严重罪案——绫濑水泥杀人案。

1988年11月25日。

受害者古田顺子遭宫野裕史为首等人以汽车随机掳人。

先制造假车祸再以护送为由,拐骗受害者上车,后监禁凌虐长达41天。

直到受害者死亡,再以汽油桶灌水泥方式将尸体弃置于海边。

由于宫野裕史等人未成年、罪行极度严重令人发指、犯罪历时很长。

过程之中。

周遭的人有注意到少女遭到拘禁凌虐。

却完全没有人警觉并拯救被害人。

刑案发生地点又在被普遍认为与暴力事件无关的高级住宅区。

案件的发生对当时的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

受害人古田顺子是埼玉县人。

就读于埼玉八潮南高中三年级。

在学校中是有名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长相清秀可爱,而且待人亲切。

高三的顺子,早早已规划好毕业后即就业的准备,并已通过公司面试。

案发时顺子刚自打工商店下班,正骑着单车返家途中。

案件的犯人共有6人。

少年A,宫野裕史(现改名为横山裕史),18岁

主犯,出生于1970年4月30日。

家庭环境优越。

父亲是证券经理,母亲则是钢琴教师。

因为双亲工作繁忙,自幼与祖父母长大,小学毕业时才回到父母家住。

因此与双亲的关系并不好。

父母为了表现出对他的“照顾”,在物质上尽力满足他的同时,也放纵他横行霸道的性格。

身强体壮为柔道高手。

因升高中后因个性问题无法适应团体生活及严格的训练,退出柔道部,热衷交际及斗殴。

1988年3月退学中辍。

聚集一群包含本案的中辍生组成“极青会”逐步变成帮派混混,且为其中活跃的领导人物。

少年B,小仓让,17岁。

4个凶手中唯一被公开姓名的。

1989年4月20日。

揭露了这些少年犯的真实姓名,并称“禽兽是不被允许以人类的权利保护的”。

神作是他在出狱后的新姓氏,据说是被收养;91年入狱,99年被释放。

在他出狱之后的2004年5月19日,又因为监禁与殴打友人而被判4年徒刑。

少年C,凑伸治,17岁。

从犯,从小品性良好,父母在医院工作,家教严格,本来是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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